十年深改·专家对话|党国英:户籍制度改革帮助农民获得平等权利,也更有效地支援农业发展

十年深改·专家对话|党国英:户籍制度改革帮助农民获得平等权利,也更有效地支援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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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通过实施差别化户口迁移政策,以期达到进城农民工梯度转移。公安部202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1亿人进城落户任务最终提前完成,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有序实现了市民化。

——党国英,农业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资深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差别化、梯度转移,是针对当时中国城市中西部发展不平衡所考虑。具体来讲,就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党国英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为了帮助农民获得平等权利,这是一种进步。而为了更有效地支援农业发展,需要识别农民的身份,这是更大的进步。

党国英表示,这是一套系统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旨在农业转移人口能否与所在地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在中央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导下,各地制定户籍改革时,要建立在一种操作比较简单、不含有身份歧视、能为社会经济管理提供准确信息的人口登记制度。在党国英看来,上述《意见》明确,即使农业转移人口获得了城市户籍,他们的集体经济收益权、房屋及宅基地保有权与农地承包权都将予以保留,这个规定是必要的。

党国英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这轮户籍改革中,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下称“方案”)尤为关键。《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强化监测检查。党国英称,中国大量农民兼业者可能已经在城里购房,但其中很多并未迁移户口,他们住在离老家较近的城里,老家有土地,有宅基地,有住宅。党国英说,2016年的《方案》明确了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的补偿机制和自愿机制,“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这一政策的明确,打消了很多农民进城落户的顾虑,推动了农民“进城”的真正“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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