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之行
—叶县县衙
汪大正
今天上午来到河南叶县,参观
位于东大街上的叶县县衙。
这座保存完好的七百多年前的
“县政府”办公地点,始建于明洪
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目前现
存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
叶县明代县衙不仅规模宏大,
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
在这不大的院落里,细心品读那一
幅幅警示执政官员清正廉洁、秉公
办案、富含哲理的楹联,看到当年
朝廷对待贪腐官员的严刑酷吏,实
在为今天的当地政府,把这里当作
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基地而心
生感叹。
且看这里的如下楹联:
天听人听,天视民视;
人溺己溺,人饥己饥。
我如卖法脑涂地,
尔敢欺心头有天。
受半文不值半文,
莫谓事无知者;
做一事须精一事,
庶几心乃安然。
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小有清闲怀琴抱鼓,
随其时地修己观人。
花木清香庭院静,
诗书雅趣画堂幽。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
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
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写的真是太好了!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
可以明得失,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
政者,只有警钟长鸣才能居官思危,从而做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摘自《微言达意》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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