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听以家人之名法律小故事。我是主播魔王的傻子。
家是我们每个人避风的港湾,家人是我们坚强的后盾。但在社会快速发展,物资经济不断丰富,家庭关系日趋复杂的今天,如何处理家庭关系,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心的话题。因为往往你最爱的人伤你最深,最熟悉你的人对你最危险。
上集我们说到了妻子甲某通过上诉最终成功的保住了对两个代孕所生的龙凤胎的监护权。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对于孩子的祖父母没能取得孙子女的监护权的确感到心酸,毕竟血缘关系是最为牢固的亲情纽带,两个孩子是老两口儿子的骨肉,却要被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二婚儿媳妇抚养,这让普通人难以接受。
但接下来老两口和儿子与前妻所生的成年子女将面对的是遗产分割诉讼中的不利形势。
在监护权诉讼尘埃落定后,甲某,也就是本案中的妻子,携未成年双胞胎一同向法院提起了遗产分割诉讼,要求对亡夫留下的公司股权进行依法分割。被告就是亡夫的父母和两个与前妻所生的已经成年的子女。
这里我们先理一理这个家庭的关系,核心是已经死亡的甲某丈夫,他有四个子女,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一子一女是和前妻所生,都已经成年,长期生活在国外。还有一子一女就是和甲某结婚后通过购买卵子后找人代孕所生,生物学上和甲某并没有血缘关系,但通过诉讼甲某拿到了孩子的监护权。甲某丈夫的父母还健在,甲某自己的父母也还健在。这些人都将在接下去的遗产纠纷中陆续登场。
现在甲某带着两个未成年子女提起了遗产分割诉讼,但我们发现在她的诉讼请求中只提到了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未提到其他财产,这比较让人不解。这个疑问在后续的被告答辩和庭审中我们能做出一个大概的推断。
被告答辩中提出了几个观点,第一,甲某既非两个子女的生母,也非养母,无权代两个未成年孩子提起继承诉讼。第二,目前遗产都被甲某实际控制,并且甲某销毁了遗嘱。第三,甲某在丈夫去世前位自己母亲购买了300万的房产,以转移财产。第四,除了甲某提到的公司股份之外,还有两处房产售房款510万,现金420万,股票,和债务174万,并利息249万要一并处理。
法院首先明确了甲作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利代为提出遗产继承诉讼。甲拥有两个孩子的监护权,这在争取监护权的诉讼中已经通过二审终审明确。
随后法院对诉讼双方提出的遗产,在范围上进行了逐一厘定。
本案中可能涉及的遗产。有
1.分别为于佳木斯路和江宁路的两套房产
2.某公司80%股权,
3.车辆变卖后的折价,
4.甲某股票账户中的股票,甲某在其丈夫死亡后变卖所得款项,
5.死者向其父亲借款五万的借条,
6.死者向其父和成年儿子共同出具的36万的借条。
7.甲某在其丈夫死亡后从其其中两张银行卡内取出的58478.80元
8.甲某在其丈夫死亡后从其另外的银行卡内取出的150万元.此必款项,甲某表示已经全部用于租房,孩子的教育,日常开销和监护权诉讼律师费。
9..死者名下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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