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球娥女士一个月前步行回家时,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撞倒在地,自认无大碍的她,同意司机提出的200元私了。岂料,第二天她腹部剧痛入院,却被发现整个内脏多处破裂、挫伤,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住院近一个月花费约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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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用语欠奉 肇事司机并不是逍遥法外,而是双方达成协议后的结果
我的妈耶哈哈哈 回复 @家有俩宝_ji: 有失公平的协议
至少要留个电话,过两三天没事就算了,有些伤一时看不出来的,
涨知识了
有个地方不太对,一开始司机希望她去医院,主观上是知道保险可以赔的。然后路人自己不去医院。最后如果保险不赔,我觉得司机不应该承担这部分钱。因为造成保险不赔的原因是路人造成的
我的妈耶哈哈哈 回复 @无聊就到处听: 法律维护无过错方和受害方的权利,尤其当受害方是弱者的时候。
节目很好
凡正有事我警察
对的先报警确定侵权方
发现听法律类节目的偏少啊,要是大家都学些法律,也不会有这事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