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案子,一些法律人士认为这名教师的行为是明显的猥亵行为。您怎么看?欢迎给我们留言。
嘉宾:袁椿晖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专业律师
大学生徐玉玉被诈骗案中徐玉玉代理律师
呵,我不知道这位律师有没有女性亲属,如果遭遇类似情况他是否还会同样对待
ByronXu 回复 @潇湘半浪子: 有点常识行吗?此案不是杀人放火!一男一女当街搂抱亲吻,违反了那条法律?即便男女都已婚,都是与婚外异性搂抱亲吻,违法了吗?当时醉酒,醒后已经承认不是猥亵,所以此案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这档节目挺好的听了也快两年,就是个别律师不咋样,搅水。
这种解读感觉特别危险,罪与非罪不能一味看受害人事后的主观陈述。照此逻辑,强奸完一个女生我给她钱,获得谅解,要不要免于刑事处罚?现实生活中受害人往往都是弱者,需要更大社会力量保护
15821590uab 回复 @听友346489521: 发生关系这件事,本来就是只要双方同意就行了,也不是小孩啊。如果遇到这种事,女方后面告就行。
我个人认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白了这就不是事儿的事,小题大作
我觉得律师说得很在理,人家本人都不在乎,你们网络上的看客却硬要追究责任。好比情侣公共场所亲亲我我,你硬要起诉那男的侵犯那女的
听友231240263 回复 @纵身一扑: 评论区真搞笑 都在说律师,律师说的完全没问题。女的清醒后说了不是猥亵,说明这个事情只是很普通的酒后男女之事,之事被人发到网上了而已,男教师完全不应该受到任何职责
噢特曼,这律师水平绝了
我也听节目很久了,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律师解读,哈哈哈哈😂
这律师没毕业吧…
本期节目讲解过于啰嗦了,是否构成猥亵,应当从猥亵罪的构成要件说起。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本案中男女之间行为属于双方自愿,女方在醒酒后已经证实了属于自愿行为。第二,双方行为在深夜,属于隐秘状态,也不属于公然行为。故男方当然不够成猥亵罪。当然如果双方或者一方已经结婚,则两人可能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哈哈哈哈哈这律师观点太尼玛绝了啊!因为是和熟人喝酒喝醉了所以是愿意的不拒绝的,哈哈哈哈哈我笑死了
闷声发大财4 回复 @呆若木耶_: 她可以拒绝可以酒醒后追究 关键人家自己都说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