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乃亮、李小璐退出偷税被罚公司,可以免除责任吗?意味着什么?

贾乃亮、李小璐退出偷税被罚公司,可以免除责任吗?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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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看到一则新闻报道,如果把它归类的话,应该归到公司法上。他跟前一段的一个事件关联,就是杭州一家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网络。他因为偷税漏税被罚了17.2 7万元。这个本身平平无奇,但是因为在这家公司的股东里面有两个工作室,一个工作室是贾乃亮全资持股的,一个工作室是李小璐全资持股的。

也就是说,贾和李分别是通过工作室对万和网络进行持股,持股4%,这本身没有问题,就是说明星也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这都可以。问题在于,明星之前没有参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公司因为违法被罚款,被罚款之后,明星立刻就撤股了。

这在道德上肯定是对他们不利的,很多网友都谴责了他们。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撤出这个股份也是必然的。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进行经营管理。如果说一直这样下去,他们保持一个对公司的沉默状态,公司将未来有可能会有更多的违法乱纪的行为。他们作为股东,肯定将来的法律和道德方面的负面风险都非常之大。所以他们选择在第一次违法,在被曝光一次的情况,就赶紧退出,对他们来说是明智的。

从公司法的角度来说,这个工作室是无限责任。如果成立一家工作室的话,如果亏了个人是要掏腰包去还账的,但是有限责任,他就是有限责任。如果说公司资不抵债,那可以申请破产。股东只要是把出资义务完成了,他是没有说掏个人腰包去还公司债务的情况的。

什么意思呢?比如说这家公司注册1000万,我占4%,那我的出资义务就是40万。我只要把这40万交到公司的账户上,我如果说将来公司欠了几百万债,我个人不会掏腰包去还这几百万的。这就是有限责任,就是我的责任就在于我的那个股份,我把股份交了,其他责任,那就不能由我个人来承担了。

所以说他们当初选择在杭州注册这家万和网络,就是注册成有限责任,也就是这个意义,就是我们完成出资义务即可。现在他们感觉到经营公司对自己不利,迅速的转让股份,对他们来说是对自己权益的一个保护。退出之后,如果这家公司再有其他违法乱纪,那么就跟他们完全没有关系了。

但是也不是说就完全一笔勾销。而以转让期为准,转让期之后的责任由新股东承担。转让期之前,如果有其他需要股东承担的责任,那么他们还是要承担。如果这家公司过去没有违法乱纪可查了,那么在变更之前的违法乱纪都没有了,那他就安全了。如果说变更之后又查出来,变更之前还有其他的违法乱纪需要股东承担责任的,他们依然要承担。

这个案子就提醒我们说,如果我们跟朋友跟亲戚或者说怎么着的投资一家公司,我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千万不要说我就出一个名义,我参股之后什么都不管。真的有可能有法律上的风险。好,这个事儿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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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408499468

    公众人物沾上偷字儿就完。

  • 落日下的浪漫

    请不要用道德来形容,明星,网红,他们不配

  • 听友314121006

    下九流的戏子真牛逼

  • 听友402703176

    我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