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张其成。《周易》六十四卦中有一个卦是专讲刑罚的,也就是对犯罪的人如何采用刑罚,这就是第二十一卦噬嗑卦,噬嗑卦讲怎么治理监狱、严明法度、打好官司,体现了一种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个卦的卦象是火雷噬嗑,也就是上面是离卦,下面是震卦,就像是嘴里咬了一根棍子,“颐中有物”,颐卦中间有一根阳爻。本来颐卦是上下各一根阳爻,中间四根全是阴爻,好比张开的一张嘴,中间是空的,而噬嗑卦的第四爻是根阳爻,好比一根棍子,好比一张嘴上下牙齿中间还咬着一根棍子,想把棍子咬住一定要用力。“噬嗑”就是用牙齿咬东西,通过这种形象表明施行刑法要像牙齿咬东西一样有力。噬嗑的卦辞说,“噬嗑,亨,利用狱。”为什么噬嗑是亨通的,有利于对罪犯施用刑法?还有对待犯错误的人一开始就要实行严厉的刑法吗?最重的刑法又是什么样子呢?
我今天就来讲一讲《系辞传下》第五章,听一听孔子是什么观点,对噬嗑卦怎么解释。
噬嗑卦初九爻说:“屦[jù]校[jiào]灭趾,无咎。”“屦”是鞋子,这个字和“履”字很像,都指鞋,“屦”是古时用麻葛做成的鞋子。这里是动词,意思是穿上、戴上。“校”,木字旁,是一种木制刑具,好比“枷锁”的“枷”。“屦校灭趾”就是给脚戴上刑具,伤害了脚趾、剪断了脚趾,但是“无咎”,没有灾祸。为什么“灭”了脚趾反而没有灾祸呢?一开始就把犯错误人的脚指头给灭掉,是不是刑法太重了呢?请听孔子的解释: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小人不以行不仁之事为羞耻,也就是小人做了不仁之事却不知羞耻,做了不义的事情却不觉得害怕,不见利益就不努力去做,“劝”是勉励的意思,不受到威严的惩罚就不能有所警戒。有人把“不耻不仁,不畏不义”看成是并列关系,理解为小人不知羞耻不明仁德,不知敬畏不讲义气。看上去也讲得通,可是这样就和后面“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不一致了,后面都是因果关系,所以是“不见利则不劝,不威则不惩”,如果不见到利益就不努力去做,如果不受到威严的惩罚就不能有所警戒。所以前面两句应该是“小人不耻于不仁,不畏于不义”。小人不以行不仁之事为羞耻,不害怕做了不义的事情。
再看后面一句“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有小过失就要重重地惩罚他,让他获得重大的告诫。这正是小人的福气啊。“小惩而大诫”有人理解为给以小小的惩罚,让他获得重大的告诫。“小惩”究竟是小小的惩罚还是有一点小过失就给他惩罚呢?我们只要看前一句“不威不惩”就明白了,小人不给他威严的、严厉的惩罚他是不会有所戒备的。由此可以看出“小惩”不可能是小小的惩罚,因为小小惩罚小人是不会引起警戒的。“小惩”应该是有一点小过错马上就进行惩罚,这样才能引起他大的警戒,才不至于犯大错误。这对小人来说当然就是幸运的事情。否则小过错的时候不及时惩罚、不及时纠正,必然会酿成大祸。这就是“小惩大诫”的意义。
从刚开始犯小错的时候就给他惩罚,也就是在刚刚犯错误的时候,“屦校灭趾”就戴上刑具、灭掉脚趾,这样再往前走就很费劲了,就会有痛苦,这样就会避免继续犯错误,避免犯大错误。初九爻是最下面一爻,事物的发展总是从最下面最细微处开始,而后逐渐往上,逐步加重。可见“小惩大诫”是多么重要。只有小惩大戒,刚开始犯错误就要严厉制止,依法治罪,严明刑法,这样才不会继续犯错,才会免除大祸。
这是孔子对《周易》噬嗑卦初九爻的解释和发挥,但与前面孔子对《周易》爻辞解释体例不同,前面都是先举《周易》爻辞然后进行解释。这里却是先是孔子说出自己的观点,然后再引用《周易》爻辞进行佐证,从这条爻辞开始一直到最后一条爻辞——第十一条爻辞都是这种体例。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孔子对噬嗑卦上九爻辞的解释。上九爻辞是:“《易》曰:何校灭耳,凶。”
就是脖子上戴了刑具,伤害了耳朵,所以有凶险。“何”通“荷”,扛着、戴着的意思。“校”是古代刑具,木制的枷锁。噬嗑卦描述了对人的惩罚就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初九爻是脚上戴着刑具伤害了脚趾,上九爻是脖子上戴着刑具伤害了耳朵,刑法是从下往上、从轻到重,最上面的刑法最重,是“灭耳”,是凶险的。那为什么一开始脚上戴着刑具伤害了脚趾是吉的,但最后脖子上戴着刑具伤害了耳朵却是凶的呢?
请听孔子的解释,孔子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开头两句“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是很有名的话。意思是善行如果不积累的话,就不足以成就美名;恶行如果不积累的话,也不足以遭到杀身之祸。这两句中的“积”字很重要。《周易·坤·文言传》有一句名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意思是积累善德的人家必定会有福报,而积累恶行的人家必定会留下灾祸。古人是很少说“必”的,“必”就是一定,就是因果报应,因果报应一定会发生。因果报应观念早在《周易》经文中就开始形成,到《易传》更是明确指出的。为此《文言传》还举例说明:“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臣子杀君主,儿子杀父亲,并非一朝一夕的缘故,不是一时冲动,作恶是长期逐渐发展而来的,是由于没有早早地辨别出苗头,此处“辩”通“辨”。这句话实际上是解释“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积”是一个过程,任何事物都是从小到大、从少到多慢慢积累的,善行和福报、恶行和恶报也是慢慢积累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是从正面说的,“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是从反面说的。都强调了“积”的重要性。
现代人很难懂“积”字的重要性,现在社会,物质越来越发达,人心越来越浮躁,很多人急功近利,目光短浅,很难理解“积”的意义,更难以做到一点一点慢慢积累。有人做一点善事,总想着马上就能得到好处。有人偷偷做了一点坏事,并没有立即受到什么惩罚。于是就怀疑、否定善恶报应。其实报应是分三种的:速报,现报,生报。佛教《涅槃经》说:“业有三报,一现报,现作善恶之报,现受苦乐之报;二生报,或前生作业今生报,或今生作业来生报;三速报,眼前作业,目下受报”。(我国东晋僧人慧远写了一篇《三报论》:“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业”,指人的行为、讲话和思想活动。速报就是一作业就马上得到报应;现报就是今生作业,现世报应,今生今世总会报应;生报就是今生作业,来生来世会报应。)
孔子接着说:“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小人把小善看成无所获益的事情,不愿意去做,把小恶看成无伤大体的事情,而不愿意除掉。刘备在去世前给他的儿子刘禅(shàn)的遗诏中有两句非常有名的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也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去做。其实儒释道三家都提倡止恶扬善的思想。儒家说:“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道家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佛家说:“众善奉行,诸恶莫作。”我们坚定这种信仰:只要是善事,不管多么小的善事,都要尽心尽力去做;只要是恶事,不管多么小的恶事,都坚决不去做,甚至连一个恶的念头都不要起。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持之以恒,慢慢就养成一种习惯。
孔子最后说“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所以恶行越积越多就无法掩盖,罪行发展到极大就难以解救。小善积多了就会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就一定会成为害天下、乱国家的大恶。小恶变成大恶,大恶变成大罪,最终恶贯满盈,罪无可逃、罪无可赦,必将遭到应有的报应,遭到正义的惩罚。
再看噬嗑卦的上九爻辞:“何校灭耳,凶。”脖子上戴着刑具伤害了耳朵,是凶险的。灭了耳朵,“聪不明也”,听力就受损,不可修复。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这是对不断做恶事、积累小恶的小人的严厉惩罚,这种人最终必然落得凶险的下场。
所以正确的观念是从小要培养的,长大了就很难改变了,故灭趾无咎,灭耳凶也。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很正确。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把这几句话奉为人生信条,终生践行就好! 事不分大小,做错事的人也不分大小,特别对于小孩子,做错了事,就得受到惩戒。不能因为孩子小、不懂事而免于受罚,那就是在害孩子。 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影响下一代,影响身边人! 感谢张教授!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勿以恶小而为之!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目无王法,即使漏网,必遭报应,积善之家,必有余庆。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王文贤_n6 回复 @王文贤_n6: 一代宗师,智慧超群,克己复礼,仁义礼智信,是中国人民的法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精神永存不朽,孔颜乐处的美德历代称道,可是也被季氏嫉妒,无法实现为国尽忠报国的志向,孔老夫子的精神,不详细读易传论语,知道的就太少了,感恩感谢老师无私分享,为孔老夫子点赞,为老师点赞!
我听得津津有味
防微杜渐
请大家先思考一下,然后再收听,看看和孔子观点是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