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公镈

秦公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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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公镈

1978年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县太公庙村一个春秋窖藏的秦公镈与秦公钟就是众多出土文物中最珍贵的一组,也是已发现春秋秦国铜器中最重要的一批,被确定为国宝。

宝鸡县是秦国第三个都城——平阳,从秦宪公二年到秦武公二十年,共有36年作为秦的都城,镈与钟都是打击乐器,不同的是钟属于打击乐器,而镈则为大型单个打击乐器;钟口为桥形,镈则是平口。镈是用以指挥乐队的节奏性乐器,在贵族祭祀或宴飨时,与编钟、编磬相和使用。三件秦公镈形制纹饰完全相同,仅大小有别,最大的通高75.1厘米,重62.5公斤,最小的通高64.2厘米,重46.5公斤。镈的鼓部有四条扉棱,两侧扉棱由九条蟠曲的飞龙组成,前后两个扉棱则由五条飞龙和一只凤鸟蟠曲而成;舞部各有一龙一凤相背回首,形象生动;鼓正面下部刻有铭文二十六行135字。五件秦公钟为一组编钟,形制、纹三件秦公镈,每件刻铭一篇;秦公钟五件,甲、乙两件合刻铭文一篇,丙、丁、戊三件合刻铭文一篇,但仍缺21字,可知缺一件最小的钟。这套乐器组合原本应为九件,五篇铭文内容完全相同,在九件乐器上重复五次,暗合“九五”之尊。

秦公钟、鏄铭文完全相同,长达135字,记述了先祖襄公“赏宅受国”和文公、静公、宪公治国兴邦的业绩。钟铭还记述时任秦公朝夕虔祀祖先,纳聚贤才,励精图治,勤于治国的心迹。经专家的研究铭文断定,作器人秦公就是秦武公,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另外,铭文中所提及的“先祖”、“受天命,赏宅受国”之人,也就是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的秦襄公,周平王赐以岐以西之地(今宝鸡凤翔一带),文献记载中的“始国”、“始受丰之地,列为诸侯”就是铭文中所说的“赏宅受国”。整篇铭文主要记载了秦文公、静公和宪公三代人的世系及业绩,铭文无论从形制、花纹及书体上,都是研究秦早期历史的重要资料,可以证补史书,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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