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堕胎权、推翻控枪法,美国最高法院是怎样的法院?

取消堕胎权、推翻控枪法,美国最高法院是怎样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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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牙牙

记者:草明

制作:王宜谦

统筹:王绍禹


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推翻了确立近半个世纪的罗诉韦德案,震动全美。

相比于美国总统和国会,最高法院存在感较弱,更与普罗大众不搭边。但为何全美女性的堕胎权可以由9名大法官决定?最高法院又为何经常做出极具争议性的判决?终身任职的大法官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最高法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法院。

最高法院的职责主要是解释《宪法》。如果最高法院判决国会或某个州通过的法律违宪,那么该法律就作废,没有商量的余地。以堕胎权为例,在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得州限制堕胎的法律违宪,承认堕胎权受到宪法保护。而49年后,最高法院亲自推翻了这一裁决,将堕胎权交由各州自行决定。

大法官:终身任职,“钱多事少”

美国的9位大法官一直给人置身事外,不接地气的印象,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大法官的终身制。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除非去世或自愿退休,大法官可以干一辈子。想整治他们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弹劾,但历史上仅有一例,还没有成功。所以,大法官这份工作相当稳定,而且性价比高。每年约有7000—8000件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大法官只挑80多件审理,每年夏天还有两个月的假期。2022年,首席大法官的年薪为28.67万美元(约合191万元人民币),大法官的年薪约为27.42万美元(约合183万元人民币)。相较之下,美国总统的年薪为40万美元左右。

大法官任职终身制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大法官不由民选产生,不必为了选票讨好选民,也不受总统和国会的干涉,这就决定了最高法院不是反映多数人意志的工具,因此才会做出一些极具争议性的判决。想要改变判决要么修宪,要么等大法官自己回心转意,可以说美国人拿他们毫无办法。

裁决深刻影响美国社会

大法官虽然不接地气,但他们却能切实影响美国民众的生活。除了堕胎权,美国社会的“控枪难”痼疾也和最高法院的裁决有关。

在1981年沃伦诉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和2005年石城镇诉冈萨雷斯案的裁决中,最高法院明确表示美国警察对任何公民都不具备直接保护责任。这让美国人意识到,想要保命不能指望警察,而是要靠自己的枪。导致美国各州将自卫权下放,最终造成了枪支泛滥的局面。

就在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前一天,最高法院还推翻了纽约州一项限制民众在外隐蔽携枪的法律,该法律已经实施了109年,这一裁决意味着更多人可以户外携枪。最高法院不顾枪支暴力肆虐的现状,进一步扩大持枪权利,着实让人匪夷所思。连美国总统拜登都说该裁决“违背常识”,纽约州州长直言这是“黑暗一天”。

“向右转”的最高法院

目前保守派与自由派大法官6:3的格局表明,最高法院已经毫无悬念地倒向了保守主义。想要重塑最高法院的格局,目前唯一较为可行的方法是增加大法官的人数,稀释保守派的影响力,但是拜登表示没有这么做的打算。

“向右转”的最高法院正在遭遇合法性危机。昆尼皮亚克大学的一项民意调查发现,61%的受访美国人认为最高法院主要受政治驱动。可见,如今的最高法院正在和初衷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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