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3:第三章 第三节 所有权(按份共有)

DAY3:第三章 第三节 所有权(按份共有)

00:00
02:17

1、打卡任务:第三天学习任务已完成

2、法条内容: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三节 所有权

■共有(按份共有)

1. 共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共有的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 按份共有物需共有份额 2/3 以上的多数同意才可处分,否则构成无权处分。但是共有人

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按份共有人自由转让其共有份额,转让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⑴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

间为准;

⑵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的,为 15 日;

⑶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

15 日。

5. 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

定该合同无效。

6.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

额 2/3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7. 在按份共有中,对共有物管理费用及其他负担,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份额承担。

8. 因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

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听友409149976

    坚持打卡,给自己加油~

    CPA高途 回复 @听友409149976: 加油,你是最棒的

  • Anita谢_75

    已打卡

    CPA高途 回复 @Anita谢_75: 加油

  • 1863249ymgp

    最后一节听起来有点难受

    CPA高途 回复 @1863249ymgp: 为啥嘞,是觉得拗口吗

  • 听友409050014

    已完成

    CPA高途 回复 @听友409050014: 坚持就是胜利

  • AS馨

    不如二讲老师读的好 断句不准确

  • 听友409151437

    打卡第三天,坚持

  • 听友112372459

    已打卡✊

    CPA高途 回复 @听友112372459: 坚持

  • 背影00888

    已阅读

    CPA高途 回复 @背影00888: 又看到你啦加油,坚持就是胜利✌️

  • 听友409151437

    坚持打卡,遇见更好的自己

  • 听友409071172

    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