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时候,我去巴利纳斯洛读中学。我家在巴利纳斯洛河的另一边,只能每个周末回家一次。
大概是读中学后的第三个周末,我收拾起脏衣服和一些需要复习的功课书离开学校。从学校到码头并不近,不过我没有选择坐巴士,因为我很喜欢这条路上的景色,有很多大树,大树上有鸟叫,路边的墙上开满蔷薇……我一边欣赏一边往前走,突然,我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倒。我没有感觉到有多疼痛,只是感觉全身一阵冷意--天啊,我摔进了一个积满水的泥坑里!
我站起来,尝试着把身上的湿泥抹去,但是越抹湿泥就越多,它们很快沾满我的双手,这又导致我在不知不觉中把湿泥都擦到了脸上。我想找一些水来清洗,但没有找到,只能继续往前走。我遇见的每一个人都会看向我,捂着嘴笑,我似乎成了一个滑稽的小怪兽。
原标题/没人记得你出过的丑
文/[爱尔兰]道亚尼斯·纳派恩
编译/李克红
来源/《青年文摘手机报》
本文出自哪里呀
这么说就能轻松地忘掉啦
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眼光,他们说你的话,两年后他们自己都忘了。
很多人说了很多针对你刺耳刻薄的话,但用不了三天他们自己都忘了,你何必记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