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已经做出规定,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醉驾可以免予处罚、不起诉、缓刑以及不作为犯罪处理等情况做出了规定。
嘉宾:马友泉律师
上海国畅律师事务所主任
并没有说到点上,到底什么情况不属于主观故意而可以免于处罚
18792655ipr 回复 @潇湘半浪子: 对的,这个律师直接混淆了醉酒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主观故意,和酒精含量低,主观过错较低的免于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律师的理论应是某些食物有酒精但很低,不会真的构成醉驾,证明即可不构成犯罪。如果误食已经构成醉驾就推定主观应当知道,构成犯罪吧。
说的法律设定是故意,人家是喝药啊,也不是故意饮酒。
怎么感觉说不到点上呢?另外,这是什么药?如果我要服用这种药,每次都得醉吐了
主持人可以小声点讲话吗
如果醉驾得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肯定要证明主观故意或者应当知道的故意(如本案),怎么一会把故意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又一会把主观故意和过错作为量刑和免刑情形,听了两遍还是被律师绕晕。
酒吧那个案例太牵强,她不想喝弄混喝了,喝酒非主观意愿,和她是不是明知喝了酒而仍然酒后驾车是两个主观!!
非故意,食用含酒精食品药物到底是无故意不构成犯罪还是构成犯罪,量刑从轻。完全没听懂。
这个专家不行
没有不可能,只有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