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野(960~1019),为北宋诗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
大中祥符初(1008),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诗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就请魏野出庄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景德三年(1006),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曾亲自拜访魏野,这时魏野年近五十,认为自己通晓历史,看透了世态炎凉,他赠诗劝寇准:“好去天上辞将相,归来平地做神仙。”
天禧三年十二月三日(1019年12月31日),魏野表兄李渎去世,魏野大为悲恸。六日后,魏野卒[1],陕州令报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称他“陕州处士”,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贫,不沦污流,为后人尊崇,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晓”。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之前没听说过魏野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