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過對領袖不敬,就被處以極刑的故事嗎?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
對這種因對領袖國王皇帝不敬而遭受的極刑,稱作大逆罪
他根據1735年出版的《中華帝國全志》
用這本書中記述的中國的故事來解釋什麼叫大逆罪
當時的中國被滿清政府統治,那時候流行把政府叫做朝廷
滿清政府的法律規定,任何人對皇帝不敬,就要處死
由於沒有確切闡明什麼是不敬,所以任何理由都可以用作藉口
剝奪想要置其於死地的那個人的生命,毀滅想要滅門的那個家族
有一個親王在皇帝朱批的奏摺上不經意寫了幾個字
有人就斷定他對皇帝不敬,整個家族為此而遭受迫害
其慘烈程度為歷史所僅見
讓孟德斯鳩目瞪口呆的這些案例,絕不是《中華帝國全志》在故意辱華
當時的歐洲知識份子正在被中國文明強烈的吸引
他們得知中國的歷史藝術哲學和政治後,完全入迷了
中國由於其儒家的倫理體系,為政府部門選拔人才的科舉制度
對學問而不是對軍事才能的尊重
以及精密的手工藝品如瓷器絲綢等,開始被推崇為模範的文明
比如和孟德斯鳩並肩為啓蒙運動三傑的伏爾泰
就用孔子的畫像裝飾其書房
而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則稱讚中國的康熙皇帝
“如此偉大,人間幾乎不可能有的君主”
但是這種新鮮感和距離產生的美,就像異地戀一樣
若非被三觀性情吸引,則必不能持久
18世紀末,歐洲人對中國的欽佩就開始急遽消逝
生活在18世紀中前期的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
就發現了中國文明存在的巨大問題
對這個大逆罪,孟德斯鳩一針見血
大逆罪倘若定義模糊,就足以使政體淪為專制主義
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當時的中國正在經歷瘋狂的文字獄
比較有名的如康熙時期的《明史》案和《南山集》案
雍正年間的呂留良案
但康熙雍正年間的文字獄加起來也不及乾隆時期的文字獄數量
比如有一位滿族大臣郎世臣,因為寫了一首詩“秋色招人懶上朝”
就被乾隆皇帝認為諷刺自己,於是龍顏大怒
但是考慮到郎世臣是滿人,於是流放寧古塔
換作是漢人,早拉出去斬了
濫用大逆罪是專制政府進行思想控制的妙招
魯迅總結道:文字獄,使清朝的知識份子不敢進行歷史研究
更別說談論國事了
因為誰也不知道哪句話惹怒了皇帝和他的爪牙奴才們
使用大逆罪的訣竅就在於定義模糊,變成口袋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上,最出名的口袋罪是反革命罪
反革命在革命年代,當然就是大逆罪
在上一期提到反革命夢姦罪,就是一例
孟德斯鳩進一步說到:把大逆罪名加於並非大逆的行為
這又是一種可怕的弊害
比如羅馬皇帝們制定的法律規定:凡是對君主的裁決表示異議
或對君主選定的官員的才幹有所懷疑,都是大逆罪
謀害君主的大臣和官員,等同於謀害君主本人,也是大逆罪
我們可以看到,在專制政體下,法律毫無神聖性可言
淪為專制獨裁者鞏固權力的工具
所以奇葩的法律層出不窮,比如有羅馬皇帝規定,製造假幣為大逆罪
可是,這豈不是混淆事物的概念嗎?
把大逆罪的罪名加在另一種罪行頭上,豈不是減弱大逆罪的震懾力嗎?
孟德斯鳩繼續舉例,羅馬帝國的法律規定融化皇帝的銅像
投石擊中皇帝頭像及有類似行為者,都以大逆罪論處
這種事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上
可以說層出不窮,尤其是文革時期
有人因為不小心玷污了毛澤東的頭像,就被認定為對偉大領袖的侮辱
這就是反革命侮辱領袖罪,這些人就遭受迫害甚至喪命
大逆罪最後變的相當隨意,成為了專制政府控制人民的便攜口袋
天下的專制政府都是一樣的尿性
和明朝的正德皇帝同一時期的英國國王亨利八世
曾頒布一項法律:凡預言國王駕崩者以大逆罪論處
孟德斯鳩看到這裡笑出了聲
專制主義轉過頭來加害於施行專制主義的人
當亨利八世病入膏肓時,醫生們絕口不說他已病篤
而且也許依然把他當作尚未病危,給他配藥治療
這個不好笑的笑話,說明了專制主義的可怕和荒誕
也說明法的精神並不兼容專制主義的政府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