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史》 49 明度

《琴史》 49 明度

00:00
09:55

        《琴操》言:琴之度〔1〕,长三尺三寸六分,以象期之日,此古制也。旧说以谓自伏羲而后,琴制十有二,而尺度有修〔2〕短,短至于三尺三寸,修至于三尺九寸有奇。此无他,乃律学废而度数乖也。《周礼》:“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度数,以十有二声为之齐量〔3〕。”言乐而不稽〔4〕诸度数,言度数而不合诸律,何以为乐?《孟子》曰:“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此之谓也。
        自周道既亡,礼乐大坏,更秦燔〔5〕毁,寂无遗绪〔6〕。历代以来,有制为准弦〔7〕以定律者,有参校古器以立度者,有累积秬黍〔8〕以合尺者。制为准弦以定律,则患乎奥远而难继;参校古器以立度,则患乎咫〔9〕寸之难壹;累积秬黍以合寸,则患乎大小之不齐。议论纷纷,莫适其正。朝廷讲修〔10〕太平,大有为于天下,同律度而兴礼乐,其在今乎!夫然,则作琴之制,可著明矣。综其数,作《明度》。 


    【注释】
〔1〕度:尺度。
〔2〕修:长。
〔3〕齐量:标准的度量。汉郑玄注:“齐量,侈弇之所容。”孙诒让正义:“钟之侈弇,亦以十二律所容之齐量算之。”
〔4〕不稽:无可查考。《孔子家语·三恕》:“听者无察,则道不入;奇伟不稽,则道不信。”王肃注:“稽,考也。”
〔5〕燔:焚烧。
〔6〕遗绪:前人留下来的功业。
〔7〕准弦:按弦发音原理的定律法。弦律所用的正律器称为“弦准”或“律准”(简称准)。
〔8〕秬黍:黍的一种,古代的度量衡以产于羊头山(位于今山西省长治市境内)附近中等大小的秬黍的种子为基准单位。《汉书·律历志上》:“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
〔9〕咫:古代长度名,周制八寸,合今制市尺六寸二分二厘。
〔10〕讲修:谋议修治。

                  〔明〕陈洪绶 授徒图


音乐:《醉渔唱晚》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