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为何催生了“现代奴隶”?
作者:任其然
身处现代社会尤其是城市的我们,很难想象什么叫做“奴役”——一个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成为他人的“工具”,榨取经济价值,还无法逃离。这难道不是很久以前才会有的事情吗?因此,每当新闻里出现哪里有人被他人囚禁或虐待的时候,我们会瞬间无比愤怒。
过去半个多世纪,人类社会进步非凡。联合国在1956年通过的《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和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将消除奴役确立为国际法既定原则之一。不过,现实世界和人性并非一路向前,有时甚至是不进还退。今天,全球化带来世界各地更紧密的联系,但距离的拉近、人和财富的流动,也让对人的买卖、奴役和剥夺找到了一些更灵活、更和全球化结合的形式。
上世纪90年代,这些问题就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尤其在中东、南亚和东南亚的新兴市场国家,以及刚刚结束冷战的东欧,人口贩卖、奴役和控制问题不断出现。许多官员、社会活动家和民间机构开始关注到这些问题。关注者们就此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叫做“现代奴隶制”,用以定义和传统奴隶制不同的新奴役形式。
围绕“现代奴隶制”,有一本重要的著作已经被翻译成了中文,就是美国社会活动家凯文·贝尔斯出版于1999年的《用后即弃的人》。在上世纪90年代,贝尔斯走访了泰国、印度、巴西、巴基斯坦等国家,以了解不同地方的“现代奴隶”问题。这本书是他对这些观察和调研的总结。他提出,现代的奴役问题和传统上的奴隶制有很大的不同,社会和各国政府不能把它们当成从前社会的遗留,而是需要用新的视角和方法应对它们。
为什么要在“奴隶制”之前加上“现代”,而不是直接认定“奴隶制”呢?这是因为在全球化的社会,奴役问题已经是一个现代问题,它的产生和存续,都依赖于现代世界的分工、经济和社会关系。读者可能以为会看到的是这样的情景:奴隶主用鞭子抽打奴隶,逼迫他们干活。但现实反而是:“现代奴隶”中的大多数,在一开始都以为自己参与的是一份雇佣工作或单纯的经济关系,而他们最终发现这份“工作”日益变成了人身控制和奴役。
贝尔斯认为,“现代奴隶制”相比传统奴隶制的最大区别,是奴役者和被奴役者之间不需要长期固定的所有权和从属关系。也就是说,“现代奴隶”是更彻底的用后即弃的“工具人”。他们更像临时买来的商品,在消耗了其价值,为奴役者带来高额利润之后,就可以扔到一边或者转手出去。在贝尔斯当年走访的国家中,只有非洲西部的毛里塔尼亚还保存着比较完整的前现代奴隶制。在前现代制度下,“主人”和奴隶之间还有相互的责任关系,这样的关系在资本主导的现代社会中则显得太沉重和低效了。
现代的奴役制度,在贝尔斯笔下的泰国色情产业中最为典型。看起来,这些职业都是自愿参与的。但实际上,很多女性,尤其是来自于贫困地区的女性,是被家人“出售”或转介给人贩子的,后者将她们介绍到曼谷等大城市的红灯区。经过层层转包,这些女生成为了性工作者。她们要住在固定的场所中,不能随便离开。她们家庭拿到的钱成为这些女孩需要“努力工作”以偿还的“债务”——她们就因此变成了债务奴隶——不赚够足够的钱就无法脱身。
贝尔斯调查的一个例子中,女孩每次出场会被支付400泰铢的费用,却有300泰铢要给皮条客。由此,这些债务实际上是根本还不完的。整个系统其实就是为了在这些女孩有“工作能力”的时段里,最大程度地榨取她们的价值。过了四五年,就再换一批女孩。这个过程中,一些女孩可能染上诸如艾滋病之类的疾病,这时候“雇主”就会认为她们没有价值了,从而把她们抛弃一旁。
现代奴隶制中,许多都和债务有关。
比如在巴西,雨林开发和钢铁产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两者的产业链都涉及奴役。亚马逊地区有许多的“木炭营”,很多底层工人被营地雇佣来砍伐树木、烧制木炭,供应给钢铁产业。他们看上去是受雇,却只能得到很微薄的工资。雇佣方用债务和暴力威胁控制他们,把他们束缚在工作岗位上。
又比如在印度,北方恒河平原上的农村的债务奴隶既是传统社会种姓制度的延伸,也是现代农业制度的结果——他们需要向村落中的有钱人借钱才能满足购买农资、生病看病的费用,几乎一世都还不完,许多家庭还要“继承”上一代的欠债。
如今距离贝尔斯的调研,已经过去了超过20年。回头看贝尔斯的论述,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如今的“现代奴隶制”相比当时已经大大发展了,越来越多不同类型的问题暴露出来。这更可以证明,对“工具人”的奴役是全球化的产物,而且它的形式还在不断推陈出新。
比如,在中东,过去数十年的大规模经济发展和都市建设中,来自南亚国家——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地的外籍建筑劳工,一直被当地法律体系中的“卡法拉制”用工监护制度所控制。在这种制度中,南亚建筑工人需要在本地由雇主监护,他们往往无法控制自己的护照,没有离职和出入境的自由,不少地方甚至还要求工人在离开国境时要得到雇主批准同意。这就意味着,工人为了“合规”,常常要忍受非常不公平的工资待遇和恶劣的工作条件。这一制度被许多人视为“现代奴隶制”的典型。
又比如,全球的海洋捕捞产业也包含了容易导向“现代奴隶制”的隐患。远洋渔船每次出航都在海上作业超过数月,这种环境为人身控制提供了温床:在海上随船作业的渔业工人有时得不到足够的休息,生病或受伤时得不到适当的医疗;同一条渔船上的船员来自不同国家,容易被雇主分而治之,甚至有些船员本身就是被人力中介所贩卖的;公海上的管辖权和渔船的登记等合规问题又极为复杂。这一切导致了一些非常残酷的个例,甚至有时变为暴烈的冲突——上世纪90年代中国船员因不堪残酷的工作条件而仇杀韩国船员的“佩斯卡玛号事件”就是如此。
我们常常以为奴隶制只会发生在落后地区。但“现代奴隶制”和全球化如影随形,比如欧洲也是“现代奴隶制”和人口贩运行为的高发地之一。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到2018年的欧盟范围内人口贩卖问题报告,在短短一年间,全欧盟范围内被发现并登记在册的人口贩卖行为就达到了26268人次。这些案例以拐卖人口进入性产业(46%)为主,除此之外还涉及强迫劳动(22%)和家政劳动(5%)等。性别上,女性是这种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占了总人次的近六成。未成年人在其中也比例很高,超过三成。
有人也许会猜测,这些人口贩卖和奴役主要是从非欧盟国家到欧盟国家吧?但数据显示,被查获的这些案例中,41%的被贩卖人口是欧盟公民,大多数人都是从其中一个欧盟国家贩卖到另一个。总共10899个欧盟内部的案例中,最多的受害者是罗马尼亚公民(2880人次)和英国公民(2449人次)。而且,以上这些只是被发现并登记在册的数据,它们可能只是整个人口贩卖和奴役产业链的冰山一角。
我们曾经以为,随着人类社会向前运转,人身奴役和人身控制这些人类社会古老的经济模式会愈发减少。但这样的想象忽略了我们社会中资本和生产的长期逻辑:为了维持社会经济和市场的流畅运行,人类社会一直以来都需要大规模的非正规经济——它们被排除在所谓的正规经济之外。后者又必须要依赖这些非正规的部分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各种各样的人身控制方式,即所谓的奴役,恰恰是这种非正规体系的必然产物。
历史上最广为人知的这方面事例莫过于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看上去是依赖巨大的工厂和大规模的劳动力就业,然而,正如学者斯文·贝克特在《棉花帝国》中所提出的——工业革命的成功和北美殖民地大规模的奴隶种植园经济是密不可分的。被束缚在棉花田上的美国南方黑人奴隶为全球经济的工业化提供了廉价而稳定的原材料。同样地,同时代斯里兰卡的咖啡、茶叶和烟草种植大量依赖南印度输入的泰米尔工人,他们被束缚在种植园中,报酬微薄而工作条件极其恶劣。十九世纪末的广东五邑地区,也有成千上万人被同乡中介“卖猪仔”,经由澳门、新加坡而流转到美国西部和世界各地,成为修建基础设施的廉价劳工,许多人身死异乡也没再返回故乡。
历史和现实的例子都提醒我们,在经济体系的运转过程中,一部分工作和生产会天然倾向于寻求人身控制,以增加利润、保证其余的部分能够顺利运转。比如,在《用后即弃的人》中,作者就意识到,巴基斯坦的砖窑作坊特别需要控制工人,因为这一行业的不确定性太高——严重受到天气变化影响,一年中只能在特定时令运转。为了效率和连贯生产,这个行业就需要用各种办法不让工人离开作坊——债务、人际关系,乃至人身暴力。
又比如,在香港这样的国际都市,外籍家庭佣工是一个正规行业。但是,家庭佣工们的就业状态其实是容易导致更多暴力和控制的——她们不属于本地的最低工资管制、需要住在雇主家中(条件差的甚至可能要睡在厨房)、工作时长无法固定。她们在经济结构中的作用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提供家庭劳动力,以维持都市中产阶级社会的运作。
在这一切背后,其实是“自由”和“奴役”的某种互动。全球化社会提供了更多自由——跨越国境的自由,流动迁徙的自由。但是,它也让许多人可以很轻易地被带离其熟悉的社会环境,远离可以支持和保护他们的社会安全网络,置于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人身控制和奴役之下。尽管跨国流动中,一些人会取得成功,但很多不幸的则可能落入失去自由的境地。
直到今天,我们还不太习惯将人口贩卖、奴役和限制人身自由看作“全球问题”。但现实是,在未来,跨越国境的人口贩运和现代奴隶制问题恐怕会越来越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控制办公室在2020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过去几年间,全球范围内的人口贩运问题不单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我们也不要认为“现代奴隶制”就不会降临在中产阶级乃至普通人的头上。如今社会的“奴役”问题要更广泛、更复杂、情况更多样。贝尔斯在《用后即弃的人》中没能进一步解释的是,“现代奴隶制”的定义本身其实是宽泛的,存在着大量的灰色地带。比如,被劳动力中介以高额工资为诱惑雇佣往海外务工的工人,从前在遇到恶劣的用工条件是会选择离开,买机票回国。这样的工作虽然包含了一定的欺骗,但未必和“奴隶制”扯上关系。然而疫情下,国际航班大幅中断,回国成本变得极高,同样的条件下,工人可能就因为成本原因而不得不继续忍受糟糕的工作环境,落入类似“卡法拉制”下南亚工人的处境。这些人身限制可以说是一时的意外,但也可以理解为全球化的必然结果。
跨国的婚姻和买卖新娘也同样是灰色地带。一方面它们都可以是自由的结合,但另一方面,这其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人身限制和权益问题——经过中介结合的跨国婚姻中,女性有多大程度上在遭遇家庭暴力或人身控制时可以选择反悔和离开?尤其是那些没在政府登记注册的、或无法获得合法手续的跨国婚姻,还涉及国籍问题、社会福利问题和继承权问题。很多时候,“配偶”和“奴隶”之间的区别有可能只是看另一边的人品和节操决定。
在《用后即弃的人》中,贝尔斯主张大力打击和消灭“现代奴隶”问题。然而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需要处理的问题也格外复杂。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的人类学教授郑田田等人就在研究中发现,在打击跨国人口贩运和现代奴役问题时,人们常常陷入两难。比如在泰国,要打击红灯区所牵扯到的现代奴隶制度,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严格打击卖淫,把那些被带入产业的女性遣送回原籍,但这常常导致产业地下化,滋生更严重的艾滋病问题乃至暴力;另一种途径是给予这些女性支持,给她们提供医疗资源,但这种模式是治标而难治本。除此之外,在此类问题中,跨国、跨部门协作,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都特别复杂。也正是如此,“现代奴隶制度”才在灰色地带不断发育着。
还有一重更深的逻辑——人口贩运和奴役,往往和经济、社会和政治的不平等有关。比如在泰国,贝尔斯笔下人口贩运的重灾区是东北部的依善地区。这里本来是澜沧王国,19世纪被暹罗泰国所征服,成为被泰国主流所排斥和边缘化的区域,也成为以曼谷中产为中心的泰国经济的“后花园”。在欧洲也是类似,东欧在冷战结束后成为西欧产品的市场和劳动力供应来源,在这种关系中,从东欧向西欧和世界各地的人口贩运也应运而生。而正如贝尔斯也指出的,全球各地一些政府部门的腐败和不作为、包括像泰国在内的执法部门和人口贩运生意本身的勾结,也使得暴力和奴役可以堂而皇之地继续存在下去。
能够想见,全球的经济不平等,资本与市场经济运作的本身规律,都会不断催生奴役人、控制人和贩运人的新形式。在贝尔斯撰写《用后即弃的人》的时刻,国际社会对“现代奴隶”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才刚刚起步,如今现实的问题也许更加紧迫了。
要改善这些问题,给予人们更多的安全感,既需要不同层级的政府、组织和个人跨越国界的沟通和合作,也需要补足立法、教育、社会管理等许多方面的短板。这其中又有许多困难:要直接打击犯罪和奴役不难,但被解救出来的人由谁安排生计?又有什么社会资源帮助他们不至于再次沦为奴工?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和身体创伤如何抚平?在犯罪边缘灰色地带游走的中介和雇主又该如何处理?同打击拐卖妇女类似,打击现代奴隶制也是系统化的,环环相扣的复杂工程。
在这些之外,我们每个人倒也有可以着手的部分:我们可以在经济上意识到,对这些权益的侵犯,和全球的生产、消费之间有着怎样的依存关系?还可以想象的是:我们可以通过怎样的生产和消费环节的改变,推动整个链条上的权益和福祉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