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七卦师卦 地水师
《师》: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従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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