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年轻“职业打假人”被起诉,一年打假800起,犯了什么法?

最年轻“职业打假人”被起诉,一年打假800起,犯了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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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狐律师。

今天有朋友发一则消息给我看,说是全国可能是年龄最小的职业打假人,只有19岁的陈志强被广东省徐闻县的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涉嫌的是敲诈勒索。因为他一年就在徐闻县的法院立案维权了八百多件。就这个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他被立案,算是把职业打假人这个词汇给推到了风口浪尖。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在日常生活消费当中,如果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我们不仅可以退货,还可以索赔,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是维护正常的商业结构。但是很早就有人发现了其中的商机。就说如果我买一双假鞋,赔我100块钱,那我要买一百双,不就赔我一万了吗?有人利用这一点,把打假变成牟利,知假买假。不是我们很倒霉,买到了假货反过来维权,他发现了假货恰恰很高兴,因为就可以赚钱了,多买一些。所以在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送审稿当中,就建议写一条大意就是对职业打假人,本法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知假买假的这样的职业打假人,法律是不保护的。

还有人走的更过分了,他是知假买假还好,至少这货是假的。还有把打假变成了假打,比如说这位被立案调查的陈先生,他就曾经起诉一家企业,说你不符合进口食品标准,但是人家企业跟法院说我这个食品没有进口,包括任何原材料,也不是进口的。所以我不涉及去符合进出口标准。

这样这个维权就不再是打假,而是假打,也就是敲诈勒索。虽然是从法院那儿去起诉你,但是起诉了之后立刻去联系私了,私了之后撤诉。对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而到了假打的这个阶段,也就到了刑法的敲诈勒索。所以,徐闻县公安机关才对其以涉嫌敲诈勒索进行了刑事立案。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就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买到假货,不要怕,坚决维权,这是我们的权益。但是你不要想着说,我是不是可以去通过维权来发点小财,甚至可以通过伪造一些数据,或者是形象后果,去从商家敲诈一笔钱,那就更不要想了。如果那样的话,很快会走到铁窗之内了。

这个事情给大家讲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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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小旭的故事

    有很多小孩靠假打来坑网店钱,不能说是花朵吧,简直长成了食人花

  • 文心悦独

    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