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武皇帝十二中大通六年(甲寅,公元五三四年)
春,正月,壬辰,魏丞相欢击伊利于河西,擒之,迁其部落于河东。魏主让之曰:“伊利不侵不叛,为国纯臣。王忽伐之,讵有一介行人先请之乎!”
魏东梁州民夷作乱,二月,诏以行东雍州事丰阳泉企讨平之。企世为商、洛豪族,魏世祖以其曾祖景言为本县令,封丹水侯,使其子孙袭之。
壬戌,魏大赦。
癸亥,上耕藉田。大赦。
魏永宁浮图灾,观者皆哭,声振城阙。
魏贺拔岳将讨曹泥,使都督武川赵贵至夏州与宇文泰谋之,泰曰:“曹泥孤城阻远,未足为忧。侯莫陈悦贪而无信,宜先图之。”岳不听,召悦会于高平,与共讨泥。悦既得翟嵩之言,乃谋取岳。岳数与悦宴语,长史武川雷绍谏,不听。岳使悦前行,至河曲,悦诱岳入营坐,论军事。悦阳称腹痛而起,其婿元洪景拔刀斩岳。岳左右皆散走,悦遣人谕之云:“我别受旨,止取一人,诸君勿怖。”众以为然,皆不敢动。而悦心犹豫,不即抚纳,乃还入陇,屯水洛城。岳众散还平凉,赵贵诣悦请岳尸葬之,悦许之。岳既死,悦军中皆相贺,行台朗中薛憕私谓所亲曰:“悦才略素寡,辄害良将,吾属今为人虏矣,何贺之有!”憕,真度之从孙也。
岳众未有所属,诸将以都督武川寇洛年最长,推使总诸军;洛素无威略,不能齐众,乃自请避位。赵贵曰:“宇文夏州英略冠世,远近归心,赏罚严明,士卒用命。若迎而奉之,大事济矣。”诸将或欲南召贺拔胜,或欲东告魏朝,犹豫未决。都督盛乐杜朔周曰:“远水不救近火,今日之事,非宇文夏州无能济者,赵将军议是也。朔周请轻骑告哀,且迎之。”众乃使朔周驰至夏州召泰。
泰与将佐宾客共议去留,前太中大夫颍川韩褒曰:“此天授也,又何疑乎!侯莫陈悦,井中蛙耳,使君往,必擒之。”众以为:“悦在水洛,去平凉不远,若已有贺拔公之众,则图之实难,愿且留以观变。”泰曰:“悦既害元帅,自应乘势直据平凉,而退屯水洛,吾知其无能为也。夫难得易失者,时也。若不早赴,众心将离。”
夏州首望都督弥姐元进阴谋应悦,泰知之,与帐下都督高平蔡祐谋执之,祐曰:“元进会当反噬,不如杀之。”泰曰:“汝有大决。”乃召元进等入计事,泰曰:“陇贼逆乱,当与诸人戮力讨之,诸人似有不同者,何也?”祐即被甲持刀直入,瞋目谓诸将曰:“朝谋夕异,何以为人!今日必断奸人首!”举坐皆叩头曰:“愿有所择。”祐乃叱元进,斩之,并诛其党,因与诸将同盟讨悦。泰谓祐曰:“吾今以尔为子,尔其以我为父乎?”
泰与帐下轻骑驰赴平凉,令杜朔周帅众先据弹筝峡。时民间惶惧,逃散者多,军士争欲掠之,朔周曰:“宇文公方伐罪吊民,奈何助贼为虐乎!”抚而遣之,远近悦附;泰闻而嘉之。朔周本姓赫连,曾祖库多汗避难改焉。泰命复其旧姓,名之曰达。
丞相欢使侯景招抚岳众,泰至安定,遇之,谓曰:“贺拔公虽死,宇文泰尚存,卿何为者!”景失色曰:“我犹箭耳,唯人所射。”遂还。泰至平凉,哭岳甚恸,将士皆悲喜。
欢复使侯景与散骑常侍代郡张华原、义宁太守太安王基劳泰,泰不受,欲劫留之,曰:“留则共享富贵,不然,命在今日。”华原曰:“明公欲胁使者以死亡,此非华原所惧也。”泰乃遣之。基还,言“泰雄杰,请及其未定击灭之。”欢曰:“卿不见贺拔、侯莫陈乎!吾当以计拱手取之。”
魏主闻岳死,遣武卫将军元毘慰劳岳军,召还洛阳,并召侯莫陈悦。毘至平凉,军中已奉宇文泰为主;悦既附丞相欢,不肯应召。泰因元毘上表称:“臣岳忽罹非命,都督寇洛等令臣权掌军事。奉诏召岳军入京,今高欢之众已至河东,侯莫陈悦犹在水洛,士卒多是西人,顾恋乡邑,若逼令赴阙,悦蹑其后,欢邀其前,恐败国殄民,所损更甚。乞少赐停缓,徐事诱导,渐就东引。”魏主乃以泰为大都督,即统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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