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新编》30-徳经76-79章

《老子道德经新编》30-徳经76-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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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无为无败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29]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64]

注释:
取:本意是拿。拿取。这里指统治;治理。
为(wéi):治理;处理。为政。这里有强为的意思。
己:这里指达到\得到的意思。
神器:神圣的物。
执:掌握。执掌。

译文:
想要治理好天下却强力妄为,我看他不能达到目的。“天下”是神圣的东西,不可强力妄为,不可肆意把持。强力妄为的一定失败,肆意把持的一定失去。因此圣人不强力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肆意把持,所以不会失去。

导读:
这一章老子再次谈到“有为”和“无为”,重点说的是无为的道理。无为即按照道的法则去行事。不能做到无为,就会招致失败。得道的圣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凡事不过分,一切随顺自然。因为自然界里的一切事物,它们都有各自的存在方式,我们不能人为地对它们的存在方式强加干涉,否则就会违背大道,必然会受到大道的惩罚。
“神器”即神奇造化之物。“执”即支配、把握的意思。这是说天下是大自然的神奇造化之物,所以我们不要凭着主观意志去强行改变它。凭着主观意志去强行改变,必定会招致失败;掌握天下,把天下据为己有,迟早有一天会失去它。这里强调的还是无为的思想,在老子看来,不管怎样,统治者都不能拿整个国家来作为自己的私有之物:肆意妄为必然招致失败,刻意把持就会导致失去。所以,圣人统治者是深得“无为”“无持”的道理的。所以他们以无为理政,不会失败;以无持治国,不会失去。
圣人有无为之德:无为无持,无败无失。

第七十七章 无为无事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48]

注释:
益:增加。增益。
损:减少。减损。
无为:顺其自然,不妄为。
无事:指不会政令烦苛、搅扰百姓。“有事”反是。
足以:完全可以;够得上。

译文:
求学者其知识和见闻一天比一天增加,求道者其欲念和智巧一天比一天减少。减少又减少,一直达到“无为”的境界。做到“无为”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了。治理天下总是以清静无为、不搅扰百姓为本,如果政令烦苛、荼毒民生,就不配治理国家了。

导读:
本章老子采用对比的手法,直述了“为学”和“为道”的不同:
“为学”是向外界探求新知,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增长知识,只要学无止境就能接近真理,是“日益”,日复一日的增加,增加的是学识。
“为道”者是向内心追求无为,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减少欲望,只要修无止境就能接近大道,是“日损”,日复一日的减少,减少的是欲望。
求道之人不断减少主观妄念,减之又减,少之又少,复归于虚静、朴实,最终达到“无为无不为”的最高境界。
《道德经》原文第三十七章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句,是说道永远都是顺任自然不强作妄为的,然而却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因它所为而成的。“无为而无不为”即是不要妄为,如果不是刻意的作为而是无心而为,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这就是道的最基本最恒常的特性,就是“自然无为”。本章亦有“无为而无不为”一句,应该是对“为道”的人说的,是说得道的圣人达成“无为”的境界之后,就合于大道,自然无为,如果圣人、尤其是达成圣人的统治者自然无为了,那么百姓的事情就没有什么是做不成的了。所以为无为、事无事,而取天下。
圣人有无为之德:为道日损,无为无事。

第七十八章 为而不恃
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77]

注释:
奉:供养;伺候。奉养。
见(xian):通“现”,出现;显露。这里是显露,炫耀的意思。

译文:
世人的行为,总是剥夺不足的来供奉给有余的。谁能够把有余的拿来供给天下人呢?只有得道的圣人才能做得到。圣人为百姓做事而不自恃己力,事情成功了而不自居己功,他不想向世人展现自己的贤能。

导读:
本章经文前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句及其前一段,被拆编到本书第十七章,作“天之道”解了,余下部分在此作“圣人之道”解。
比较于“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说世人的德行恰恰相反,是“损不足而奉有余”。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必然会给世人带来灾难,是老子所不屑的;老子坚持人道必须遵行天道,而能够像天之道那样,做到“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必定是世人中的得道者,就是圣人。得道的圣人为百姓做事而不自恃己力,事情成功了而不自居己功,他是不想向世人显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表现出了其谦下、不争的品德。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而不居”“不欲见贤”。都是老子一再推崇的,是完全符合于道的,是圣人所具备的深远幽昧的德性。
必须注意到:老子这里可不是说圣人完全无为啊,而恰恰是要有所为的,但是是为而不恃,不居功自傲。
圣人有不争之德:为而不恃,功成不居。

第七十九章 为而不争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圣人之道,为而不争。[81]

注释:
积:积蓄;储存。指积攒物质财富。
为(wèi):替;给。为人,给人;替人。

译文:
得道的圣人不积蓄物质财富,他越是帮助他人而自己则越是富有,他越是给予他人而自己就越是丰富。圣人的大德是有为于百姓而不与他们争夺。

导读:
本章是《道德经》原文的最后一章,老子絮絮叨叨、拉拉扯扯、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地讲了八十一章,到最后,终于给天地和圣人得之于大道的德,给出了一个清晰而又简洁的定义:“天地之道,利而无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本书将前半句编入本书第十九章,后半句编入本书这最后一章,略有点生掰硬拆的意思。但读此两句,使人有如释负重之感,有会心舒畅之叹。
圣人不积,是说圣人不会刻意去积蓄物质财富,因为这不是他们所追求的,他们追求的是至高无上的大道、大公无私的德行。我们可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圣人什么都不积,只积德;圣人什么都不求,只求道。
为人还是为己,利他还是利己,是圣人和俗人道德品质核心的分水岭和试金石。圣人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大智若愚,不求财货,只求道德;大巧若拙,言如痴人,行如愚夫;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谦下处后,慈俭爱民,无为不争,大哉行无为之道为己任,视宇宙万物为一体,看世间财货如粪土;不言而无不言,言必有宗,无为而无不为,为必有君。
圣人柔弱如水,安静如山,守道若愚;是通天彻地的大道在人世间的显化之身,是老子极力宣扬和推崇的道德典范。为道日损,以至于无为,俗人亦可以成圣人;修德日精,以至于有成,圣人亦可以为君王。
必须注意到:老子这里可不是说圣人完全无为啊,而恰恰是要有所作为,但是却为而不争,事成之后,不争利益、不争功名。这是圣人之道的根本基石。
圣人有不争之德:利而不害,为而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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