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附则39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附则39

00:00
00:34
九、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解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