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生盗,奸生杀。千古不变的道理。个人觉得,某个错误的行为关键得看具体事件本身性质恶劣的程度。虽然外因对内因能够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是关键还是在于内因。
来啦来啦,求翻
再活一辈子也是个孽畜,放出来干嘛!!直接毙了吧
前几天的新闻一个孩子拿超市东西被爸爸送派出所一通教育。孩子成长和父母关系很大啊
慈父多败儿
这次再放出来呗!一样故意杀人!让他出来再多害几个人!
98年我11岁曾偷过一个计算器,我爹差点把我打死,以后再都没偷过!
说实话,小时候我也会去偷同学的学习用品,很大一方面是家里不给,只给我哥买,整个家族也是只给我哥零花钱,但是小时候根本没人教你这是违法的,后来上初中了,知道这是不对的,再也没有偷过同学的东西了,出来上班,再穷再没钱也不会想着偷。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惯子如杀子,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