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
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会,始服衮冕。
壬午,柔然寇魏边。
唐之攻陷钱唐,吴郡诸县令多弃城走。之称帝于钱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将高道度等攻陷东阳,杀东阳太守萧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将孙泓寇山阴,至浦阳江,浃口戍主汤休武击破之。上发禁兵数千人,马数百匹,东击之。台军至钱唐,之众乌合,畏骑兵,一战而溃,擒斩之,进平诸郡县。
台军乘胜,颇纵抄掠。军还,上闻之,丁酉,收军主前军将军陈天福弃市;左军将军刘明彻免官、削爵,付东冶。天福,上宠将也,既伏诛,内外莫不震肃。使通事舍人丹阳刘系宗随军慰劳,遍至遭贼郡县,百姓被驱逼者悉无所问。
闰月,癸巳,立皇子子贞为邵陵王,皇孙昭文为临汝公。
氐王杨后起卒。丁未,诏以白水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后起弟后明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为武都王。集始入朝于魏,魏以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二月,己未,立皇弟銶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
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百官俸。此外复有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书奏,诏百官通议。中书令郑羲等皆以为不可。太尉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户口,民必劳怨。请过今秋,至冬乃遣使者,于事为宜。”冲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民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群臣多言:“九品差调,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扰乱。”文明太后曰:“立三长则课调有常准,苞廕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甲戌,初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民始皆愁苦,豪强者尤不愿。既而课调省费十馀倍,上下安之。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时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将讨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射穆亮等请乘虚击之,中书监高闾曰:“秦、汉之世,海内一统,故可远征匈奴。今南有吴寇,何可舍之深入虏庭!”魏主曰:“‘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屡出征伐者,以有未宾之虏故也。今朕承太平之业,奈何无故动兵革乎!”厚礼其使者而归之。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御辇祀西郊。
癸酉,魏主如灵泉池。戊寅,还宫。
湘州蛮反,刺史吕安国有疾不能讨;丁亥,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湘州刺史,讨平之。
六月,辛酉,魏主如方山。
己卯,魏文明太后赐皇子恂名,大赦。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八月,乙亥,魏给尚书五等爵已上硃衣、玉佩、大小组绶。
九月,辛卯,魏作明堂、辟雍。
冬,十一月,魏议定民官依户给俸。
十二月,柔然寇魏边。
是岁,魏改中书学曰国子学。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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