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六楼状告不同意安装电梯的一楼,法院这样判!你怎么看?

四五六楼状告不同意安装电梯的一楼,法院这样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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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铁骨柔情_69

    这是改变房屋结构,同时可能影响一楼的采光甚至产生噪音,应该偏向一楼不准装。三分之二提高到四分之三非常必要

    曹宁说法 回复 @铁骨柔情_69: 物权法的规定,是人数和面积都要超过2/3的业主投赞成票决议才能被通过,而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还是占2/3以上人数和面积的业主参与表决,其中3/4投出赞成票决议则通过,2/3×3/4=1/2。也就是说,特别事项最低通过比例从2/3调整到了1/2。

  • 言页拾光

    我要是一楼,影响到我我也不同意装,人之常情嘛。我觉得为了楼上的利益牺牲一些自己的,如果能给一些补偿,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曹宁说法 回复 @言页拾光: 一般是一楼不出钱,楼上的甚至愿意出点钱给一楼。

  • 昭霞N

    我们小区就是这样的,后来就不安装了

    曹宁说法 回复 @昭霞N: 哈哈,那实行的应该是“一票否决制”

  • 有肾的纸巾

    其他楼层补一楼钱啊,你们涨价了,人家贬值,给钱不应该的么,不给钱法院盘也没用的该闹还得闹

    曹宁说法 回复 @有肾的纸巾: 一是不愿意补,二是补的不可能那么多

  • 守夜人70

    曹老师啊,3/4比2/3的要求是提高了啊,怎么是降低了呢?

    曹宁说法 回复 @守夜人70: 物权法的规定,是人数和面积都要超过2/3的业主投赞成票决议才能被通过,而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还是占2/3以上人数和面积的业主参与表决,其中3/4投出赞成票决议则通过,2/3×3/4=1/2。也就是说,特别事项最低通过比例从2/3调整到了1/2。

  • 听友240489411

    我也是一楼,最近也遇到安装电梯,我也不同意,最主要还是考虑房价,每家都是出自自己的利益考虑

    曹宁说法 回复 @听友240489411: 是的,每个人的利益点不同。

  • 無問乄

    那第二个例子外包公司去告一楼,胜诉概率会很大吧? 电梯这个使用费用是楼层越高,需要交更多费用吗

    曹宁说法 回复 @無問乄: 费用看政策,有的是谁乘坐谁花钱。外包公司也不一定告得赢。

  • 飞天85

    成都有温江区没有温州区

    曹宁说法 回复 @飞天85: 我的错

  • 1862076oxbv

    期待曹老师出业主和物业及居委会主题的普法栏目,这些事情太头疼了。

    曹宁说法 回复 @1862076oxbv: 这些事情业主不团结是不好弄的。

  • 游在海里的鸟

    如果我一楼,我也不同意,别的不说吵啊。凭啥你们年轻时候想着上面采光好,价格低,享受了,然后后面没力气了又要来损伤我利益,我的损失你们来赔偿嘛?或者补偿嘛。

    曹宁说法 回复 @游在海里的鸟: 集体的利益大于个人的利益,合不合理不说,但比较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