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博主亵渎烈士墓一审宣判:获刑七个月

旅游博主亵渎烈士墓一审宣判:获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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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博主亵渎烈士墓一审宣判:获刑七个月

1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奇贤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奇贤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奇贤在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内,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陈祥榕烈士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同日12时许,李奇贤将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5000余名微信好友)公开发布,经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英雄烈士不尊重后,遂删除该内容。为获取流量关注,14时许,李奇贤再次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个人账号上,照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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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77号线地铁

    1555655555574445855458

  • 爱听梦

    为了火,散心病狂

  • 瀛台茶叙

    判个700年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