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1689—1755年)出生于法国的贵族世家,是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反对君主专制,主张君主立宪制。孟德斯鸠尤其因两个基本贡献而声名卓著,即权力分立作为自由前提的理论,以及不同环境对政治的影响的理论。
尽管他的著述不多,但影响力却非常广泛,特别是《论法的精神》这部著作。孟德斯鸠对三种政府形式(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以及三种相应的原则(德行、荣誉和恐惧)进行了分类表述。孟德斯鸠认为,共和政体是古罗马的理想图景,专制政体是法国可能沦为的可怕图景,而君主政体则反映了他对英国的看法,他把英国看作是法国的一个理想。
孟德斯鸠认为在英国存在着司法机构、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之间的权力分立。于是,他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主张国家的权力应当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彼此制衡,法律应当体现理性。“三权分立”学说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政治理论的发展,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为近代西方政治和法律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成为现代民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孟德斯鸠首先是一个法学家,他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了一个有关法律的双重命题:一个是自然权利命题,认为不同的法律是同一个法律的不同表述;另一个是社会学命题,认为法律的这些不同表述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有两种倾向是,相对主义常常否定自然权利观念,而独断论则在假定一种作为普遍自然权利的法律时,不解释这种法律是如何与具体条件相联系的。孟德斯鸠的观点则避免了这两种倾向,《论法的精神》阐述了各种不同环境与相应的具体法律表述之间的联系。
自然权利本身并非新的观念,说人类借助于一种普通理性而认识自然法,这也不是新观点。比较新的是孟德斯鸠提出的建议:我们应该对环境和法律表述之间的相互联系做经验的研究,诸如气候、土壤、贸易方式、生产方式和习俗等,都会影响政治和立法。
他对自然历史环境对人性的影响,以及对国家品格的塑造,进行了论证阐述。他说:“自然环境的影响,地理环境的作用是长期的根本的,是不会因为某人的立场或是利益分割而变化的,显然这样一种巨大作用将继续延续下去。”虽然孟德斯鸠的观点在当时是一种创见,但听起来似乎有些“环境决定论”的味道。
孟德斯鸠才华横溢,他的那本因审查命令而被焚毁的著作《波斯人信札》,宣扬并运用了洛克的思想。他不仅从英国带回了洛克的思想,也带回了牛顿的自然哲学和英国的自然神论。
伏尔泰(1694—1778年),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和杰出领袖,被誉为“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与许多法国启蒙思想家一样,他也反对君主专制,倡导君主立宪制。他的主要著作有《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等。
伏尔泰认可天赋人权的观点,认为人生来就是自由和平等的,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生存和幸福,并且这种权利是生来就具有的,不可以被剥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生下来就是自由的,这种自由当然包括了言论自由。伏尔泰曾经说过:“我不能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反对所有形式的压迫,并为学术、政治和宗教自由,为出版自由、选举自由和议会自由而斗争,他替已经在工商业中繁荣起来的第三等级或者说资产阶级要求政治权利,那自然受到资产阶级的极大欢迎。
伏尔泰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表达了洛克的哲学精神。虽然他有许多自由主义的思想,不过他却不是民主的使徒。他对一些下层阶级的人仍带有偏见,他说道:“会有一些无知的贱民,他们一开口争辩,一切都将失败。”他认为,这个理性的时代并不准备把“奴仆、补鞋匠和女佣”包含在其福祉之中。
终其一生,伏尔泰都在攻击迷信和教会的统治。他对天主教会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把教皇比喻成“两足禽兽”,把教士称为“文明恶棍”,讽刺天主教是一切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者做斗争。不过,对于财产上的不平等,他是不反对的。他既反对君主专政,又赞同实施“开明专制”。所以说,伏尔泰并不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激进的改革者。
科学期刊和其他出版物也促进了启蒙运动的发展,当时关于知识所有方面的大量著作都结集出版。狄德罗负责主编了法国第一部《百科全书》,是百科全书派的代表人物。
狄德罗不仅是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一位唯物主义哲学家。他既坚持唯物主义哲学观点,又有同时期唯物主义者所不具备的辩证法思想。狄德罗的唯物主义在一些学者看来应该称为过渡性的唯物主义。
对于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君主权力来自于人民协议的观点,狄德罗是赞同的。他指出,任何政体都是要改变的,它的生命就如同动物的生命一样,有生必有死,不会长存不衰。因此,专制政体终将会被更加符合人性的政体取代。
伏尔泰的言论当时就是大逆不道,这不叫彻底什么叫彻底
大吕说书 回复 @玻色因: 感谢收听
那这句话是谁说的呢
大吕说书 回复 @玻色因: 感谢支持哦
偏见何时都有!
大吕说书 回复 @煮酒论星辰: 感谢支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