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用几何方法证明伦理学

57 用几何方法证明伦理学

00:00
12:05

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1677年),荷兰阿姆斯特丹人,出生于一个犹太家庭。早年他研究希伯来文献,立志成为一名犹太教祭司,却发现犹太哲学中很少有令他满意的内容。后来,他熟悉了笛卡尔的著作并宣布放弃犹太教信仰。1656年,他被逐出犹太教会,并被迫离开阿姆斯特丹。

此后,斯宾诺莎在海牙定居,过上了简朴的退隐生活,靠打磨光学仪器镜片为生。曾有一位富商崇拜者想赞助他,被他拒绝了。斯宾诺莎的哲学引起了争论,人们谴责他是无神论者,但他深爱真理、没有私心,生活简朴,展示了一位哲学家的美德。

斯宾诺莎用拉丁文写作,生前唯一以自己名义出版的著作是《笛卡尔哲学原理》,大部分著作在他死后出版。由于长期从事磨镜片的工作,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斯宾诺莎患上了肺结核,于45岁时去世,可谓是英年早逝。

斯宾诺莎最著名的一部作品是《伦理学》,全名叫作《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从名称上便可以看出来,他与笛卡尔一样,都把数学作为其哲学方法的典范。斯宾诺莎模仿欧几里得几何学证明的形式,来书写他的伦理学理论,还反映了他的整个思想。可想而知,这种表达方式看起来相当枯燥、抽象、乏味,让人很难有阅读快感。但是,斯宾诺莎的思想确实相当了不起,影响了许多人。爱因斯坦就曾说过,他所信仰的是“斯宾诺莎的上帝”。

斯宾诺莎与笛卡尔、莱布尼茨同属于古典唯理论学派,而斯宾诺莎是一个大体系的建造者。与其他的唯理论者相比,斯宾诺莎始终认为人类理性可以通过公理和演绎推理,来获得绝对准确的知识,对此他具有很大的信心。简单来说,斯宾诺莎的道德理论和斯多葛主义类似,他的宗教思想和广义《圣经》的注经学有关联,他的自然理论和泛神论有关联,他的政治哲学和新兴的宽容要求有关联。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同时研究伦理学和形而上学。该书用几何学的模式,从八个定义和七个命题入手,从中演绎出若干个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结论。即使我们对这些推论可以从严格的逻辑意义上提出有效性的质疑,但我们无法怀疑这部书代表了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哲学体系。《伦理学》分为五个部分,分别处理这几个主题:上帝、心灵的本性和起源、情感的本性和起源、人类的束缚和情感的力量、理智或人类自由的力量。斯宾诺莎的思想起点是对于“实体”的定义。

笛卡尔的哲学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难题。比如说,按照笛卡尔的理论要求,如果上帝和自然、心灵是截然不同并相互独立的实体,那么在它们之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流,上帝也不可能把自身的观念印到人类的心灵中,人也不可能知道上帝。

同样无法解释的是,上帝作为一个纯粹的精神,为何会将运动赋予物质?此外,笛卡尔赋予人类以自由意志,但他的哲学不能解释心灵与身体之间的裂缝。

如果心灵和身体完全不同,那么它们之间如何能有交流?根据此假设,身心相互作用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相互作用是事实,这样就产生了双重矛盾。这一切该如何解释?而且,如果动物的身体是机器,为什么人的身体就不是呢?这些问题,斯宾诺莎都通过“实体”的定义以及一系列推论来解决。

实体存在于其本身,并且独立于其他任何事物。如果不预先假定实体,则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被设想,而实体可以不预先假定任何事物而被思考。所以,实体是一个绝对独立的根本基质。简单点说就是,实体是独立的、不依赖于任何事物的,但是事物却要依赖于实体。

由此假设可知,实体是自我决定的,它的所有属性和活动都是其本性的必然结果,同时,实体也是自由的。个体性或个人性不可能被归于实体的性质,因为存在诸多限定和限制。

在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中,实体只有一个,“自然即上帝”。实体、自然、上帝这三个词在斯宾诺莎这里是同一个意思。而笛卡尔认为有上帝、心灵、物质三个实体。当然,笛卡尔也指出只有上帝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心灵和物质只是相对的实体。他想通过这种区分的方式,来避免其理论所导致的困难。

斯宾诺莎认为,思维与广延都属于神(即实体)的属性。尽管实体的属性有无限个,但能看到的只是它对我们展现出的思维和广延这两种属性。所以,斯宾诺莎是一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在他看来,宇宙间存在的实体只有一种,也就是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宇宙与上帝其实是一回事。

斯宾诺莎是凭借一组定义与公理,通过逻辑推理推出这个结论的。“斯宾诺莎的上帝”既包括物质世界,也包括精神世界。物质和精神都是同一个普遍实体的显示,具有同样的地位。物质和精神都不是彼此的原因,而是同一个原因的结果,都源自于同一个实体。说白了就是,物质和精神的二元对立在实体的这面大旗下得到了统一。于是,笛卡尔的这一难题便解决了。

笛卡尔还有另一个难题,即身心相互作用问题。在斯宾诺莎看来,所有的变化过程,包括物质和精神过程都依赖于这个唯一的实体。因此,不存在像灵魂或者自我这种东西,也就是说精神性的独立实体不存在。心灵是作为复杂的样态而存在的,并不是身体变化过程的结果,心灵和身体彼此互不影响。

至于说心灵状态和身体变化过程相符合,并不是它们发生相互作用,而是它们在样态上是一致的。心灵和身体都是同一个实体以两种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的过程,哪里有精神过程,哪里就有身体过程。

打个比方,精神和物质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硬币怎么运动,精神和物质就怎么运动。我们看到硬币两面都在运动变化,但它们并不是相互作用,而只是伴随着硬币这个实体在运动。于是,笛卡尔的这一难题也解决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斯宾诺莎采取的策略,与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采取的策略是相似的,都采用了奥卡姆剃刀原则,将多余的部分砍掉。为什么非要把世界一分为二,规定一个理型世界和现象世界呢?为什么非要分成物质和精神两个部分呢,它们不可以是同一个实体的两个属性吗?

斯宾诺莎认为,每件事情的“内在因”都是上帝,而上帝用来掌控世界的方式就是“自然法则”。由于上帝与宇宙同一,这句话也意味着宇宙中的万事万物服从“自然法则”的主宰。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存在其必然性。在这个世界上,完全自由的只有上帝,而人类永远无法拥有自由意志。

假如我们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当作是必然的,就比较容易和上帝合二为一。所以,斯宾诺莎表示,我们应当在“永恒的当下”看待事物,活在当下。从而得知,斯宾诺莎是一个十分彻底的决定论者,他认为是必然性导致了所有事情的发生。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上的观点是,一个人只要受外在影响控制,那么就说明他处于被拘束和被奴役的状态,要想摆脱这种状态,获得相对的自由,人就要与上帝达成一致,从而才能感到安心,不再对偶然性感到恐惧。他还认为,所有的罪恶都起源于无知,无知所造成的恶,比故意做坏事的恶还要大,因为无知的恶是不自知的。斯宾诺莎关于死亡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与斯多葛主义十分相似。原因很简单,因为斯多葛主义主张的是宿命论,而斯宾诺莎主张的是决定论,宿命论和决定论都认为人的自由意志起不了什么作用,一切都是被决定好的,是一种宿命。

然而,斯宾诺莎与斯多葛主义在一个重要观点上存在分歧。斯多葛主义主张动机可以战胜情感,斯宾诺莎却认为并不是这样。在他看来,能够战胜或者取代情感的,只能是另外一种更强烈的情感。他还表示,主动情感与被动情感存在本质区别,主动情感是相对能够理解的,被动情感却不能,并且拥有被动情感真实动机的知识能将其转变成主动情感。

在斯宾诺莎看来,只有将事情放到一个更大的相互联系中来看,站在正确的角度思考,才能真正理解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任何事情。理解作为一个人究竟意味着什么,就是理解人是如何与自然相协调的。理解自己,就是要跳出自我的局限性,从更大的视角去理解自己与世界之间的相互联系。

对于生活中所处的那些情境,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如此一来,伦理学就不只是指向道德和对自我的理解,还指向对整体与实体的理解。所以,伦理学就必定属于形而上学。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墨初One

    根本停不下来

    大吕说书 回复 @墨初One: 哇,感谢支持哦

  • 1575256xoxu

    听这种书特别过瘾,特别有营养,读的非常好!

    大吕说书 回复 @1575256xoxu: 谢谢夸奖和支持

  • 下站新德里

    人类思想史,值得重复收听的音频。。

    大吕说书 回复 @下站新德里: 谢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