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和

一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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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之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

和之始,先以正调品弦,循徽叶声;辩之在指,审之在听,此所谓以和感,以和应也。和也者,众音之窾会,而优柔平中之橐籥乎。

论和以散和为上,按和为次。散和者,不按而调。右指控弦,迭为宾主,刚柔相济,损益相加,是谓至和。按和者,左按右抚,以九应律,以十应吕,而音乃和于徽矣。设按有不齐,徽有不准,得和之似,而非真和,必以泛音辨之。如泛尚未和,则又用按复调。一按一泛,互相参究,而弦始有真和。

吾复求其和者三,曰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而和至矣。

夫弦有性,欲顺而忌逆,欲实而忌虚。若绰者注之,上者下之,则不顺;按未重,动未坚,则不实。故指下过弦,慎勿松起;弦上递指,尤欲无迹。往来动宕,恰如胶漆,则弦与指和矣。

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固有分数以定位。若混而不明,和于何出?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肯。音理甚微,若紊而无序,和又何生?究心于此者,细辨其吟猱以叶之,绰注以适之,轻重缓急以节之,务令宛转成韵,曲得其情,则指与音和矣。

音从意转,意先乎音,音随乎意,将众妙归焉。故欲用其意,必先练其音;练其音,而后能洽其意。如右之抚也,弦欲重而不虚,轻而不鄙,疾而不促,缓而不弛。左之按弦也,若吟若猱,圆而无碍。吟猱欲恰好,而中无阻滞。以绰以注,定而可伸。言绰注甫定,而或再引伸。纡回曲折,疏而实密,抑扬起伏,断而复联,此皆以音之精义,而应乎意之深微也。其有得之弦外者,与山相映发,而巍巍影现;与水相涵濡,而洋洋徜恍。暑可变也,虚堂凝雪;寒可回也,草阁流春。其无尽藏,不可思议,则音与意合,莫知其然而然矣。

要之神闲气静,蔼然醉心,太和鼓鬯,心手自知,未可一二而为言也。太音希声,古道难复,不以性情中和相遇,而以为是技也,斯愈久而愈失其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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