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得知吴舜莲的条件后,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他还额外给了她10万元的赡养费。就这样,吴子漪写了一张离婚协议书,让妹妹签了名、按了手印后,带回南京交给陈诚。
难题终于解决了。
谭祥却似乎并不满意,毕竟,两人虽然已经离婚,可吴舜莲还住在陈家。这也就意味着,在陈家族人眼里:她吴舜莲还是陈家的儿媳妇。但谭祥是个聪明人,她明白凡事不能操之过急,所以,她决定日后再慢慢处理这个“疙瘩”。
1932年元旦,陈诚和谭祥在上海举行了隆重的结婚仪式。 婚后,夫妻二人琴瑟和鸣,俨然神仙眷侣一般。
这个男人真是一个大渣渣,恶心。
能坚持听到这的不多了
可以
事事时时和为贵。
听了李满的奇女,感觉了解了许多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