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自己在《逻辑哲学论》里所犯的错误,和奥古斯丁在《忏悔录》里所犯的错误,都是我们所有人在打算用思想、欲望等并不是无(nothing)的某种对策来反驳行为主义时都会犯的错误。不,它们并不是无,跟行为也不相同。但它们也不是事物,我们想它们成为事物的唯一理由是我们犯了一个错误的语言观,即认为每一个有意义的词都会对应某个对象。《哲学研究》——也可以说维特根斯坦的整个后期哲学——以抨击对语言本质的误解作为开始和结束。但是,这不是那种以单独一个论证就可以彻底消除的错误,因为它会以不同的模样再次出现在不同的语境中,这就是为什么不能以一门学说来有效地反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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