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晖:8.25赴上海专业实训日志

马晓晖:8.25赴上海专业实训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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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四批赴上海现代服务业专业实训队队员

浦东一组  马晓晖


近日,我和实训队城市精细化管理课题组的队友们一起,到上海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学习考察,重点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违法建设治理和燃气安全管理,与梁健安、曾浙一等上海同行进行了深入交流,收获颇丰。今天着重梳理一下上海燃气管理两项重点工作分别做加法、做减法的先进经验及启示。


第一,瓶装液化气管理着眼“做加法”,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紧盯瓶装液化气的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全链条、全环节,在推进瓶装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方面,首先,部门联动管理强化他律。燃气管理部门牵头出台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统一配送服务标准和安全要求,建立起市级瓶装液化气配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企业经营环节监管。同时,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储存环节监管,强化处罚信息公开和互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液化气瓶充装环节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配送瓶装液化气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各部门握指成拳、同向发力。


其次,企业遵规经营强化自律。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持续深化、规范统一配送的供应模式,对用户进行“实名制”购气登记,及时、完整地采集、录入液化气瓶出入各级场站、销售终端的信息,做好数据核查和备份,保障配送全过程可追溯。同时,对所属或委托第三方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交通工具加强管理,人员必须随身佩戴证件、配送服务单据等,交通工具必须统一企业标识。


在落实供、用气两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抓牢供气安全。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新开户场所的安全用气条件确认,签订规范的供用气合同,对不符合条件的,指导用户进行整改,不配合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不予供气;定期上门检查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纠正和处置,对存在严重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停止供气;不向任何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液化气。


抓牢用气安全。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液化气钢瓶专用连接管,以及燃气自闭阀等辅助性安全设备,试点应用带远程监控功能的报警系统等先进安防技术。广大液化气用户依法配合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检、接受安全用气指导,对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避免重大用气事故发生。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液化气钢瓶不放置在室内人员就餐场所,必须安装使用泄漏报警装置和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调压器。


在严厉打非、动态清零“黑瓶黑气”方面,燃气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及时获取、共享互通正规瓶装液化气经营、充装、运输企业及相关车辆、人员的基础信息,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调整的行业“白名单”机制,密切配合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


其中,公安部门利用视频监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的研判识别,同时,加大街面巡逻布控和地面道口拦截,严查从其他区域进入的非法瓶装液化气,对相关车辆、人员追根溯源,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切实压缩“黑瓶黑气”的生存空间。在深化市、区、街镇三级管理体系方面,将“区级协同会商、监管机制建立况”和“餐饮场所报警保护装置安装率”纳入市安委会对各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发挥街镇、村居、社区的网格管理作用,创建一批安全用气示范区。


第二,燃气经营企业管理着眼“做减法”,实施综合评价分级监管。将获得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划分为民用管道燃气、民用瓶装燃气、车用燃气、其他(如非管输燃气)4类,由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分别牵头,通过集中考核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燃气经营企业在安全生产、供应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对应确定不同的管理措施。


在日常管理方面,对优秀、良好等级的,次年集中考核免检,以日常抽查为主。对基本合格等级的,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燃气管理部门增加监督管理频次,涉及违法违规事实清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合格等级的,根据法规规定认定燃气经营企业丧失部分经营条件,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在人员管理方面,对不合格等级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将结果反馈给该企业上级单位和市燃气行业协会,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12学时的继续教育重修,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集中考核和日常检查中不合格或严重违反法规的,由燃气管理部门将结果反馈给涉事企业单位法人和市燃气行业协会,相应责任人员必须接受12学时的继续教育重修,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审批管理方面,对燃气经营企业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内,分级评定始终处于良好等级以上的,其经营许可延续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提交材料后免于现场审核,直接给予许可延续;对于分级评定处于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其经营许可延续必须由相应管理部门现场审核,从严管理。


无论是“做加法”,还是“做减法”,其根本目的在于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主要是安全生产和供应服务)实现“三个转变”,即:由保供应向保安全、保供应转变;由市管为主向市区共管、属地为主转变;由用户自行换液化气瓶向规范统一配送转变。就推进措施、实施路径而言,必须细化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必须落实区(市)政府的属地职责,必须落实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精准监管,确保安全运行、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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