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09|正义:弱者的武器还是强者的利益?

哲学09|正义:弱者的武器还是强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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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吗】


欢迎来到哲学版块第九讲,我是张新刚。


这些年总会看到这样的新闻,追拿了十几年的罪犯终于落网或者是积年的冤案被平反,看到这样的新闻,人们总是会评论“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在现代社会里,我们往往把正义和法律联结在一起,觉得法律就是正义的守护神。但是,在哲学版块中,我要对正义重新进行考察。因为一旦运用苏格拉底的质疑精神,有一个问题就浮现出来了,那就是,法律所代表的正义到底是谁的正义?是普罗大众又或者只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


这个质疑并不是我最先提出来的,而是柏拉图在《理想国》这本书里一开始就面临的挑战。《理想国》这本书中,苏格拉底跟人聊天,讨论的主题就是正义。有些年长的人说:正义就是欠债还钱;年轻的人则说:正义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这些也都是当时的希腊城邦认可的正义,但都被苏格拉底非常轻松地反驳回去了,只是有一个人提出的正义观让苏格拉底非常困扰,这个人叫色拉叙马霍斯,他是古希腊的一位智者,智者就是城邦中被认为有智慧的人,虽然苏格拉底并不这么认为,这些智者有点像今天的大学老师,靠在城邦里教年轻人智慧,特别是修辞术,来养活自己。


对于正义,色拉叙马霍斯是这样对苏格拉底说的: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而强者都是城邦的统治者,所以正义就是统治者的利益。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背后的逻辑很简单。色拉叙马霍斯觉得,在城邦中,强者凭借自己的力量成为统治者,而统治者进行统治必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统治者便把自己的利益用法律的方式确定下来。这样一来,统治者制定法律,让被统治者服从,然后告诉被统治者,遵守法律就是遵守正义,而违背法律则是违背正义。根据这个逻辑,被统治者一旦服从法律的规定,就是服务于统治者的利益;而若胆敢违反法律,则是挑战统治者的利益。所以,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做一个正义的人对自己实际上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它只是为统治者的利益服务罢了。


所以,在色拉叙马霍斯看来,法律代表的,仅仅是统治者的正义,正义的本质就是强权。这个说法的确足够直白、露骨,毫不掩饰地把他所认为的正义的根本性质说了出来。不知道你听完之后会有什么想法,想必是非常反对,但又很难反驳他。色拉叙马霍斯严格坚持了强权原则,摆出了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但是,仔细一想,他的正义观是不完整的,在他这里,只有被统治者,才有正义与否的问题,一旦我们继续追问,统治者这么做本身是正义还是不正义呢?色拉叙马霍斯就很难回答了。


所以,色拉叙马霍斯拆穿了法律的虚伪,提出了具有颠覆性的正义观,但却没有给出融贯的定义。因此,我们需要继续追问:法律代表的是谁的正义?什么才是真正的正义?


【正义是弱者的约定和不得已而为之的虚伪吗】


柏拉图的兄弟格劳孔提出来一个更为极端的看法,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法律代表的是弱者的正义,而正义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虚伪。对于这个说法,你可能会觉得非常不可理喻,别气愤,我们先看看格劳孔是怎么解释的。


格劳孔说,我们日常所持有的正义观,其实是弱者的正义观。此话怎讲?他说,现实世界中,没有哪个人拥有足够强大的能力,能够只伤害别人,而自己不受伤害。当人伤害过别人,也被别人伤害过以后,就会发现自己被伤害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自己伤害别人的痛快。所以,人们在计算了得失以后,便用法律约定,彼此不要再互相伤害了,并把这个约定称作是正义。所以,正义的出现是因为约定双方都是弱者。


那么,正义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虚伪又是什么意思呢?这里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说,正义是弱者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屈服的游戏规则。假设有一个足够强大的人,他可以伤害天下人,而不被天下人伤害,那么他肯定不会遵守约定的正义。为了证明这个说法有道理,格劳孔讲了一个牧羊人的故事。古代有一个城邦,叫做吕底亚,这个城邦里有一个给国王放羊的人,叫巨吉斯。有一天巨吉斯正在放羊,突然地震了,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地穴,巨吉斯走下地穴,发现了一个巨人的尸骨,在巨人的手指上还有个戒指,出于好奇和贪婪,巨吉斯便把那个戒指摘下来,戴到自己的手上。不久之后,到了例行向国王汇报情况的日子,牧羊人巨吉斯就戴着戒指去参加集会,坐下之后,巨吉斯开始摆弄戒指,结果就发现了这枚戒指的魔力。他发现,当把戒指转向自己的手掌心的时候,他就可以隐身,别人也当他不存在一样来谈论他;而当他再把戒指转向外面的时候,他又现身了。当他发现戒指有如此魔力之后,他便诱惑了王后,并在王后的帮助下杀了国王,将王位据为己有。


所以,人性是贪得无厌的,人们平时遵循正义行事只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一旦人有了为所欲为的能力,那么每个人都会做恶,否则就是无可救药的傻子。


正义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虚伪的第二层含义是,正义是一种追求名声和荣誉的虚伪。设想有两种人,一种是把不正义做到登峰造极地步的人,他的手段炉火纯青到让其他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正义的人。所以,这个人背地里干尽了坏事儿,却又赢得了正义的名声,一辈子荣华富贵,被人敬仰,这是第一种生活方式。第二种人却恰恰相反,他实质上是正义的人,按照正义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简直是个傻子,但却背负了不正义的名声,终其一生都被别人认为是不正义的,一辈子过着悲惨的生活。如果有这两种方式同时摆在你面前,你会选择哪一种呢?你会认为哪一种的生活是更幸福的呢?想必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因为正义违背人性,人在本性上都爱慕权力、财富、快乐,人遵守正义不是因为认同正义,而是因为没有能力违背正义而不受惩罚;正义给人带来的好处是名声和荣誉,但如果极致的不正义能够获得正义的名声,那么就可以看出正义本身并不值得选择,那些正义的人不过是些好样的傻子而已。


格劳孔的一席话讲得比色拉叙马霍斯还有水平,逻辑更加严谨。俗话说,不怕流氓坏,就怕流氓有文化。对的,格劳孔提出的这些观点就是很讲道理地颠覆了正义。但格劳孔自己也说,对于这些讲法,他内心深处也很不同意,因为在他心里,正义值得推崇、值得选择,不应该是出于迫不得已、也不应该师出于贪婪和虚荣,而应该是一种纯粹的、至高的追求。但格劳孔却不知道如何反驳,所以,他很想听听苏格拉底会怎么驳斥这些说法。所以,还是一开始的问题,法律代表谁的正义?什么是正义?这次轮到苏格拉底回答了。


【个人的正义与城邦的正义】


我先把悲观的话说在前面:如果你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认为权力、财富和名望是人生最高的理想,那么我只能替苏格拉底说,对不起,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答案,因为谁也说服不了你。但是,如果你愿意听一听,人生可能还有其他的善的追求,那么苏格拉底的方案也就有足够的说服力了。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用了一本书的篇幅来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格劳孔的挑战是非常严肃而深刻的,需要摆开阵仗,从头说起。简单来说,苏格拉底的回应是,正义是就是每个部分各安其位,做自己最擅长的事。它主要表现为两种正义,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


先来说说个人的正义。我在第五讲自我那一讲中讲过,苏格拉底认为人的灵魂由三个部分组成,它们是理性、意气和欲望。因为人有理性,所以人可以被称为是智慧的;在理性的领导下,意气能够听从理性的命令,从而让人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害怕什么,从而安顿好自己的欲望。只要灵魂的每个部分都能各安其位,各个部分之间不越俎代庖,和谐一致,让理性统辖意气来管理欲望,从而将灵魂朝向更高的智慧,这样个人的灵魂就可以拥有良好的秩序,用柏拉图的话说,拥有这种灵魂状态的人,自己就是自己的朋友,个人的正义也就随之实现了。


城邦的正义也是一样。与灵魂的三要素类似,城邦也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统治者,护卫者和供给者。统治者就是治理城邦的人,护卫者是保护城邦的人,供给者就是城邦里的生产者,也就是供养城邦的人。与色拉叙马霍斯和格劳孔不同的是,苏格拉底不认为城邦是统治者攫取物质利益的工具,相反,他认为统治者和护卫者是将城邦整体的统一与和谐视为最高利益的人,统治者和护卫者应该有共产党员的觉悟,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通过强力去压榨和剥削被统治者。一个城邦的正义,就是统治者、护卫者、供给者各安其位,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所以,对苏格拉底而言,正义不只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当代政治哲学讨论中关注的分配平等的问题,而是关乎政治共同体目标的根本性议题。并且,对于个人来说,正义关系到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即便没有来世,选择正义的生活仍然是有充足的理由的,因为做一个正义的人能够给人带来巨大的内在的善。


到这里,这一讲就结束了。我们从法律与正义的关系开始,讲述了三种关于正义的观点。古希腊智者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法律代表的是强者的正义,正义就是统治者的利益。这种正义观的问题在于它过于狭隘,在他的正义观里,只有被统治者才受正义支配,而统治者只需要操纵正义。格劳孔的正义观更加深刻,却也更加极端,他提出,法律只不过是弱者约定的正义,而正义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虚伪。格劳孔的论证是严谨的,但是对于追求真善美的哲学家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最后,苏格拉底提出了作为一种基于城邦总体善的正义观,他认为,正义包括城邦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它是一种符合城邦和个人理想的秩序安排。


在现代社会中,正义会被认为是一种法律价值、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甚至是首要的社会性价值,但是柏拉图的讨论向我们揭示了,政治和法律的目的才在更根本的意义上决定了正义的内容,而任何社会性的正义都要基于个人的正义。


关于正义,我先讲到这里。这一讲给你留的问题是,如果你拥有了巨吉斯的戒指,你最想做的又是什么事情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是加入讨论群,我们下一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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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大观天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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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且专注 回复 @大观天下志: ::

  • 飘啊飘啊飘过

    义者大利也。谁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如果个人被划分到群体中了,那个人的大利也是群体正义的一部分,如果群体是分级的,那么越是上级的大利越是重要的正义。如果群体缩小到个人,那么个人的大利就是正义。所以一定首先明确所谈正义处于那个群体中,才能把正义问题谈下去,否则是鸡同鸭讲。另外,所谓大利是有别于眼前利益这种小利的,而是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大观天下志 回复 @飘啊飘啊飘过: 思路清晰、逻辑严谨

  • 风云一杯酒江山万里心

    义者、利之合也,正义就是大义,大义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正义是强者的铠甲,是弱者的长矛。

  • Cici_媛媛

    最近听了施展老师书架上的神明,关于霍普斯《利维坦》的介绍,思考了下,认为《理想国》中关于正义的讨论与《利维坦》中的几条自然法则是相对应的。格的弱者的正义和不得已而为之的虚伪观点,与霍布斯的第一自然法和第二自然法相对应:色的正义是统治者的利益的观点,与霍布斯的第三自然法则相对应。

  • 慕白2000

    正义是建立在法律和道德基础上的,正义是被社会普遍认同并具有社会价值判断标准,不是维护权势或强权,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 Victor_uB

    现代社会的正义,应该是以共识为基础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公约数,而不能由少部分人主观定义。

    大观天下志 回复 @Victor_uB: 克服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需要把“正义”解释为所有人而非某个人的“正义”。

  • 失去麦田的守望者

    我认为的正义。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成为绝对的强者,通过暴力征服所有人。哪怕最厉害的人,他也会在睡觉的时候被人杀死。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制定法律抑制暴力。因为所有人可以杀死所有人,所以必须尽可能的去满足所有人的利益,不然弱者们也会联合起来打败强权。但是不得不承认正义一般只能满足多数人的利益或者强者的利益。

    大观天下志 回复 @失去麦田的守望者: 正好与本讲标题也有了对应,正义或法律哪怕均是强者的利益,它们同时也是弱者的武器,只有这样,社会有序才有可能。

  • 求普罗米修斯

    戴上戒指,走遍世界,看看人前人后、话前话后的最真实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