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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比如我有一个五公斤重的金砖放在阳台,阳台年久失修碎了,金砖掉下楼砸死了A某,就只是民事责任,只需赔偿。要是我在楼上不想下楼,但还想要把金砖给B某,就让B某在楼下等着我把金砖扔下去,在扔下去的后砸死了B某,就是过失或者故意致人死亡罪,是要付刑事责任的。我要在楼上说金砖免费送,谁抢到就算是谁的,但在扔了之后发生哄抢导致踩踏事件,导致踩踏事件就是射击危害公众安全罪。
曹宁说法 回复 @Albusporterpeng: 哈哈,是法学生吧,思维这么活跃。第一种情况认同,第二种情况我认为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第三种情况我认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合适。
您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如果装在档案内,多长时间可以取消?十几年前的事,也没在犯错误!谢谢!
曹宁说法 回复 @听友218862731: 这个我真不知道啊
有趣、生动、实用,曹律师实战经验很丰富呦,果断关注
曹宁说法 回复 @雲飛陽1217: 谢谢!
民法典有没有包含,做好事反被诬陷呢
曹宁说法 回复 @听友245302710: 有啊,这个问题民法典已经解决了
爷爷宅基地上的房子,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后,城镇户口的孙子女是否可以继续继承,以致无限后代(理论上)?爷爷宅基地上的房子只能是直系亲属继承吗?爷爷宅基地上的房子,外嫁或入赘其他村集体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多子女时又怎么继承?
曹宁说法 回复 @大隐于市哈: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可以你说的无限继承,外嫁或者入赘不影响。建议你听听我的新专辑《民法典中的婚姻与继承》,听继承人的范围。
关注关注
曹宁说法 回复 @手可摘绿萝: 谢谢
知鸟过来的
曹宁说法 回复 @没事瞎溜达_: 哈哈,确认了眼神
可以建微信群吗,想加入
曹宁说法 回复 @臭然哥哥: 目前没没有呢,保持关注哈,建群时我在节目中广而告之一下
希望主播科普一些民事纠纷,比如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纠纷之类的
曹宁说法 回复 @志文o: 慢慢都安排上
公共地带的共同维护意识,一直不是国民认知
曹宁说法 回复 @风彩之声: 各人自扫门前雪,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