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必要,在一起久了,不一定能走到一起。
有缘人_iq 回复 @听友346291297: 同居算了,没有必要
50年代,有充电的手电筒吗?50年代农民家庭,谁家有100块钱?50年代,有几块钱一斤的野菜吗?50年代,野菜就不要钱,正经的菜也只不过几分钱一斤
空间就是厉害
有空间就是好,好羡慕女主有作弊神器!
名字听的怪别扭的,曾莫?曾陌?曾馍?
千年小祸害 回复 @Plasma_40: 曾尛
这个小说好像听过,写的太垃圾了,特别是那个妈,女主也没脑子
恋恋不舍l 回复 @听友392449874: 人生百态,不可能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一样的。
哎!现在的粗粮细还挺好吃的,以前的辣嗓子心疼女主五秒钟
加油,辛苦了,好听
50块钱是不应该归父母。既然已经分家了。这钱不给儿媳确实是欺负人。
红亮红亮 回复 @上子金持: 给了两个弟媳指定更不乐意了,留下来还可以好看点,可以说老大的抚恤金都留下来了,帮帮老大家的也应该,老太太也不容易,这样还有点借口帮老大家的
好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