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守义是一个比较薄情的人,当他得知她老师自杀后没有悲伤很久就恢复正常生活了,故事中他和老师毕竟生活了一个多月,也就是这次相处年轻漂亮的老师让他从一个懵懂少年彻底变成了男人,是老师让他第一次尝到了女人滋味是怎样的一种幸福,按理说这段时间的经历是刻骨铭心的,但是当他换了一个环境后马上又和别的女人好上了而且丝毫没有对他老师的负疚感,总之在他心里没有对那段美好时光的回忆,他就是一个风流成性,随波逐流的人
庸俗听书客 回复 @裕枫裤业: 要是你的话是不是就得跟着一起去了搞个破鞋而已不要当梁祝听
郑大爷身边的女人又该性福了
软枣子要捂软了才能吃
最后成了“刘守义”十三香创始人。
怎么有点接不上的感觉
酸菜糟笋粑粑就鱼 回复 @汪先森_e0: 突然出来了野马
郑大爷也是活够了,敢跟守义搅和在一起,跟他在一起的都没好下场,天煞孤星
从熊突然到马,接不上
难得一见的小说,人物,景色,心理状态描写的费常好,可与平凡的岁月相媲美!
熊:诶呦我草,有个人? 守义:我拉个去,一头大狗熊!
从龙江回来的时候就是冬天了,到了大姐家又是秋天了
邹晓月吴明 回复 @听友345683156: 从龙江到的鹤岗,又从鹤岗到郑州,又从郑州到了北京,在北京劳动了三个月,后被遣送到他大哥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