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兴衰四十年 025 第十一章 万物维新 第三节 法律制度

大隋兴衰四十年 025 第十一章 万物维新 第三节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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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1819710fslw

    👍👍👍👍👍👍

  • 采Daisy

    于是去前世枭、轘及鞭法,自非谋叛以上,无收族之罪。始制死刑二,绞、斩;流刑三,自二千里至三千里;徒刑五,自一年至三年;杖刑五,自六十至百;笞刑五,自十至五十。又制议、请、减、赎、官当之科以优士大夫。除前世讯囚酷法,考掠不得过二百;枷杖大小,咸有程式。民有枉屈,县不为理者,听以次经郡及州;若仍不为理,听诣阙伸诉。

    15537115npm 回复 @采Daisy: 对谷歌防洪工程要幸福x f h

  • 书非读不看也

    刘邦入关 约法三章

  • 又攸读悦

    每一位帝王都是超人

    Cheryl喜乐 回复 @又攸读悦: 开国帝王

  • 我爱小黄瓜0

    制度,十恶不赦,5皇4家1盗

  • 广德楼记

    慢慢听 慢慢品味

  • 采Daisy

    初,周法比于齐律,烦而不要,隋主命高颎、郑译及上柱国杨素、率更令裴政等更加修定。政练习典故,达于从政,乃采魏、晋旧律,下至齐、梁,沿革重轻,取其折衷。时同修者十余人,凡有疑滞,皆取决于政。

  • 真穆图

    秦并非是严刑酷法,这是被史记误导的。请参考云梦竹简

  • A清洁环卫设备尚显好

    客观真实

  • 流浪6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