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被绑架的绑匪(下):绑票家族
案件人物:
郝万林
案件性质:绑架,强制要债
案件经过:
郝万林在1993年到1995年两年间,先后为山东、江苏等几十个城市输送木材三百多车皮,总计金额一千多万。如此巨大的金额,郝万林没有跟合作伙伴签订过一份合同,都是口头协议。口头协议等于没有协议。于是,在货物到手之后,买方不是恶意压低价格就是拖欠不还。郝万林四处讨要却要不回自己的货款,自己也欠别人的钱,四处躲债还被债主绑了。郝万林于是灵机一动,也打算用绑架的方式要回别人欠自己的货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些人被绑架是应该的,很同情这位,希望不要判刑判的太重
这绑匪其实挺可怜的,那是自己的钱
这类人还都是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多么讽刺啊
欠錢不還不是逼人家去死嗎?
现在欠别人的还有理了?把人逼死,他们到没有任何责任。用强硬手段要债的受害者倒成了罪犯,无语
男威阿弥陀佛 回复 @韦恩的尾巴: 欠钱的有钱 有钱跟有权的肯定认识 就是给那些人默认的福利
现在老赖太多了,我前几年都拿不到血汗钱
好好想想,为啥绑架了就能拿出钱来,好好讨债为啥就讨不到钱?
东北阿三 回复 @zhuoyuqian: 都是该死,我是法官绝对判无罪,欠钱不还的是都是活该
吕老板不知道人间疾苦啊。好多做生意的,他们觉得签了也没用。我哥做生意,一年到头,欠条一堆,外面飘着的好几百万都是纸堵门,要账,啥路子没用。。。听这个案子我咋也觉得解气呢
陈衬1 回复 @洛小土: 有人说的轻巧,靠法律,对就是不管,以前我哥他们年年过年去要债,08年我就知道至少三十万,挺值钱的
郝万林是受害者啊。法律不管,就得自己要债,没错啊!
山水爱尔兰 回复 @听友36936419: 那欠债不还,不也是变相的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