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08|公共选择:分析社会政策的“得”与“失”

经济学08|公共选择:分析社会政策的“得”与“失”

00:00
18:18


欢迎来到经济学板块第八讲,我是方钦。


上一讲我们用经济学的方式解释了什么是制度,我们说制度本质上是一套行为模式,它是我们人与人之间交往行为的结果。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制度本身可不可以选择呢?


我们可以大胆假设一下,现在关于所有权的法律被废除,我们选择另外一套制度,这套制度规定,所有人,不管是不是资本家,不管有没有付出劳动,一律平均分配所有的生产成果,那么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首先出现的情况不是贫富差距会消失,而是你的选择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你不会再想要通过工作来获得收入,直接等着分别人的钱就可以了。历史上,均贫富这类制度选择真实出现过,但基本上没什么好下场。


所以,能不能选择制度很重要。如果我们能够选择制度,那么我们的选择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怎么选呢?这个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

【政府选择制度】


我们先来看个案例,假设现在旺财丢了一部手机,被来宝捡到了,来宝应不应该归还呢?如果旺财和来宝都是中国人,不管“拾金不昧”是不是优良传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时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宝必须归还。但如果旺财和来宝是法国人,那么手机现在就归来宝了,不过旺财在三年以内都可以问来宝要回手机。可是如果旺财和来宝是日本人呢,就更复杂了:来宝要进行公告,公告期是六个月,在此期间旺财可以要回手机,否则手机就归来宝;此外,如果旺财拿回手机就必须支付酬金,来宝必须收下酬金,否则旺财就违法了。


由此可见,不同的社会有关遗失物拾得的制度是不同的,制度是可以选择的。那么谁来选择呢?或者说,谁来决定和执行这些法律制度呢?当然是立法和司法机关。


再来看另外一个例子。人类历史上,关于产权,也就是有价值的资源归谁所有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通行的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先占先得,谁先占有资源就归谁所有;另一种则是时效取得,也就是先占没用,还得长期有效地控制并使用资源。到底采行哪种制度,谁说了算?当然还是国家。


你发现没有?小到个人纠纷,大到国家争端,有一类角色非常重要,它们可能是司法机关,也可能是国家,总之,他们在广义上都属于“政府”,是政府在确立、维护和施行着不同的制度。所以要知道制度是如何选择的,首先我们要知道政府是如何行为的。政府的行为选择,我们称之为“公共选择”。


在讲政府是如何行为之前,我先来给你讲个故事。


话说有一伙强盗,干着拦路抢劫的营生。一开始,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这就是所谓的“流寇”。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当“流寇”其实很不经济,因为一来收益没保障、二来成本还很高。首先找个有钱的抢劫对象就得耗费不少功夫;找到了还不一定抢得到,比如对方是武林高手,挺能打,这时候钱财得不到,说不定连小命都没了。


有一天,这伙强盗他们来到一座山下,发现这里地势险要,而且是交通要冲,来往商贾众多,打劫还挺容易,这下子抢劫收益大大提高。但光是收益高也不行,毕竟利润越高风险越大,商人会雇镖师,官府会来剿匪,还有同行在一旁虎视眈眈……所以收益提高了,强盗们就要考虑降低成本的问题。


怎么降低成本?你要让商人觉得交买路钱比雇镖师更划算;要让官府觉得剿匪成本太高;要让同行们觉得不敢抢地盘……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当“坐寇”,占山为王,收取买路费的同时还给商人们提供安全保障,保障他们在这片山头畅通无阻;同时用增加的抢劫收入来招兵买马,壮大实力,对付官府和同行们的进犯。


当强盗能够垄断某一地区的抢劫权,并借此和百姓进行利益交换的时候,他就变成了事实上的“政府组织”。这就是在经济学界广为流传的一种理论:“强盗政府论”。当然,“强盗政府论”是头脑风暴的产物,可是它却说出了经济学对于政治的理解:政治就是交易。

【社会秩序是政府提供的商品】


将政治过程理解为交易过程,将政府看作市场交易的一分子,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观点。简单来说,所谓政治就是买卖,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这些社会成员交钱,也就是缴税,从政府手里购买商品,这些商品就是公共服务。就像“强盗政府论”的例子说的那样,商人交了买路钱,从强盗手里换取了安全保障。然而,一旦我们将政府视为市场交易者,立刻就会出现一个难题:政府不是厂商,它不生产具体的商品。比如,我们说政府应该负责修建和维护公共设施,像是道路和桥梁,但是你见过政府领导带着公务员亲自去修路造桥吗?同样的道理,政府负责国防安全,但武器设备总得归军工企业生产。


既然政府不是生产者,那么它交易的是什么?想一想,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国防治安这些安全保障,它们究竟为我们提供了什么?归结起来其实就是一样东西:社会秩序。所以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实质上就是社会秩序。


那么社会秩序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呢?制度。更准确地说: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和维护社会政策,做出了制度选择,维护了社会秩序。修路造桥其实是政府具体政策实施的结果;国防治安本质上是让社会安定的制度得到保障。


所以,政府就是做出制度选择的“经济人”;但是请注意,它又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人”,为什么呢?因为政府能够改变无数真正经济人的命运。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政府拥有一种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都不具备的能力,它掌握权力。


权力,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强迫我们行动的力量。强迫我们行为的力量,不正是我们一直在说的“约束条件”吗?在上一讲中,我就说过制度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约束条件。那么,谁能够掌控制度选择,不就是说它掌控了迫使我们行为的力量,也就是权力吗?


真正的权力,就是垄断制度选择的能力。


因为政府拥有权力,所以谈论政府行为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约束政府的权力。权力是改变制度、改变约束条件的能力,如果允许一个人任意地改变约束条件,就有可能出现非常糟糕的结果。


那么,如何约束权力?有一种常见的观点:约束权力的最好方法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是你发现没有,这里存在一个悖论:经济分析告诉我们权力来源于垄断制度选择的能力;而我们现在却要求通过制度来约束权力。掌权者会自我约束吗?如果他是一个经济人的话,肯定不会。

【能够约束权力的,只有权力本身】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权力不可能被约束?答案当然也是否定的,作为一名理性决策者,政府不会心甘情愿地约束自身权力;但同样也正因为它是一名理性决策者,它就逃不出选择的逻辑。


回想一下刚才强盗的例子:强盗可以随意收取买路钱吗?当然不可以。如果收取费用实在太高,商人可能就会绕道而行,最终,根本就不需要官府剿匪,强盗先自己把自己给饿死了。


政府也面临同样的难题,它掌握权力,但也无法随心所欲,因为它是通过制定、实施和维护社会政策,才实现了制度选择,才拥有了权力。所以政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其政策的有效性;而要让政策有效,首先要让人们觉得按照这些政策来做事,对自己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好,现在我们就讲到了今天这一讲的关键之处:政府政策的有效性,取决于人们对于自身利益的关切——觉得遵守政策是有利的;但是,并非人人都会觉得社会政策对自己有利;而政策的制定实际上是在各种人群的博弈过程当中实现的。


有一种理想化的观点认为:政府施行的政策应当是公正的,也就是说,应当不偏不倚地对待所有社会成员。但这样的观点是不现实的。


现实中所有的社会政策都是有偏向性的,所谓的偏向性,是指有利于一部分人的同时,也会牺牲掉其他人的利益。这就是社会政策的“得”与“失”:有一些人得利,另一些人受损。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想一想高考制度。有人说我们的高考制度是最公平的,但实际上它对那些偏科的学生并不公平,而天才往往是偏科的。


一旦我们意识到社会政策的偏向性,我们也就找到了约束权力的方式。因为权力源自制度选择的能力,而制度选择取决于有效的社会政策,那么谁能够影响社会政策的有效性,谁就能左右权力。


能够影响社会政策有效性的,自然就是政策的获益者和受损者群体。无论是什么样的国家,社会政策的效力都取决于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还是高考的例子,很多人都意识到高考对许多“特殊情况”不友好,于是又出台了其他偏向性的政策,比如说自主命题,加分项目,还有2020年开始实行“强基计划”,也就是“强化基础学科招生的改革计划”等等。所有这些政策都有得有失,有利于部分的社会成员,但是会伤害到其他利益相关者。它们不是某个人拍拍脑袋、灵光一闪的结果,而是因为这些政策得到好处或遭受损失的社会成员之间博弈的结果。


这样就能看到,能够扭转社会政策偏向某些社会成员的唯一方式,就是出台偏向其他成员的社会政策;这些具有不同偏向性的政策效力相互制约,使得政府的制度选择,实际上取决于这些成员之间的博弈,这就从根本上分散了政府垄断制度选择的能力,从而实现了权力的制约。


听上去是不是感觉怪怪的?这些社会成员指的究竟是谁?简单来说:这些社会成员指的就是希望政府出台的政策能够有利于自己的成员。比如特朗普政府上台,传统能源行业,像石油公司就很欢迎,因为特朗普鼓励发展本国石油产业;但是新能源行业,像特斯拉的CEO马斯克,就特别厌恶,因为特朗普政府的政策损害了他的利益。这就是两个不同的社会成员集团,它们因为政府政策的偏向性而发生了利益冲突,就会采取行动进行政治游说,影响政府决策。


政治就是交易,交易就会产生利益的分化,进而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如果允许代表不同社会成员利益的人,像参与商品市场竞争那样,参与到政治利益的竞争当中去,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


其实高考这个例子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偏向不同高考群体的政策出台,进而体现了各类考生的主张和利益,这些政策相互竞争、相互影响的结果,就是提升了社会整体福利:尽可能地改善了每一位高考生的生活境遇。


能够约束权力的,只有权力自身。权力的大小最终取决于社会政策的有效性,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取决于社会当中每个经济人对于自身利益的关切。这样,社会政策就会有所偏向地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进而分散被垄断的制度选择能力,我们也就实现了对权力的约束。


总结一下这一讲的内容:日常生活中,政府是做出制度选择的主体;政治过程就是交易过程;政府因为垄断了制度选择而拥有了权力;政府的制度选择是通过制定、实施和维护社会政策而实现的,所以谁能够影响社会政策,谁就能左右权力;能够影响社会政策的,就是其中的获益者和受损者;代表不同利益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政治博弈,是约束权力的最佳方式。


这就是公共选择,本质上它就是我们个人理性选择在政治生活中的延伸,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治生活永远处于多元博弈的状态。


你觉得自己是生活当中哪项社会政策的获益者呢?欢迎在留言区分享或者加入社群讨论,我们下一讲再见。

(欢迎添加课程助理微信:eidos002,入群与知识爱好者们交流讨论,获得更多课程与学者的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大观天下志

    欢迎大家可以加入社群,提出问题,与人文社科爱好者一起讨论。我们会在大家提出的问题中选取问题内容,请主讲老师进行答疑,期待和你一起讨论。➕VX:eidos002

  • 道听TU说

    这课咋越上越像政治课啦?

  • 洪_7k

    请老师简要概括下经济学的实质和未来的研究趋势,谢谢!

  • 流水无穷已

    受损者通过权力改造规则如何破局呢?会不会被受益者想方设法地拖延呢?

    大观天下志 回复 @流水无穷已: 这是个好问题👍

  • 李李源

    经济是基础,政府是上层建筑

  • 阮菀JY

    我完全听不懂在讲什么,不知是老师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 添隆

    老师 就我个人的理解,这两天的文章都在涉及一个问题。经济学总是在强调看不见的手,但是这种看不见的手要发挥相应的作用,必须要政治学上这种看得见的手起到基础作用,因为政治上的国家提供例暴力基础(您这里用的是权力)。您的文章是不是在告诉我们,哪怕是政治学上这种看得见的手,实际上也是经济学上这种看不见的手来反复选择的最后形成的? 我的理解正确吗? 还是希望喜马拉雅多组织老师来回答我们的问题,在这一点上跟其他知识服务平台相对来说有一定的差距,毕竟15讲课完全上完再回答问题,和及时互动相比,效果没那么显著,用户的体验性也没有那么好。

    大观天下志 回复 @添隆: 感谢隆兄中肯的建议,小编正在收集大家的好问题,继3月8日后的下一场答疑正在沟通接洽中

  • 1388913paab

    难怪有黑社会

  • lcth01iis5gn9f1oflp7

    政府政策的有效性是在各种社会成员的博弈中实现的,不是以公平和正义来评价的

  • lcth01iis5gn9f1oflp7

    政府政策的有效性是在各种社会成员的博弈中实现的,不是以公平和正义来评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