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可以说是交流情感,加强友谊的普遍方式。聚会喝点酒也是必经过程,从古到今,概莫能外。 不能因为个别人不能自控出现问题让全体人担责。民法虽有无过错责任,那应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适用,法官绝不应该“滥用”。 根据案情,本案的判决结果,没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也没有起到好的社会导向。
这样判的话,以后没法和人喝酒了!
同桌的人承担责任我理解 其他人凭什么!说不过去
不聚餐,不喝酒୧⍤⃝🐷
胡扯,这算什么律师,没水平
有的人喝多了劝不听非要自驾,想投胎拦也拦不住,死了,怎么判呢?🙄
好恐怖,生活处处是法律,吃饭,喝水,说话。我不该有朋友,不该出家门,啃老好了。我要进胡同里了,开解我吧
有警示意义
都是成年人,难道他自己不知道吗?如果都喝多了呢?
这个判决很烂!
侓帅落叶 回复 @祝黎先生: 图片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