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2【文言文】致四弟:教纪泽读书速点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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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咸丰六年十一月廿九与澄弟书


澄侯四弟左右:


二十八日,由瑞州营递到父大人手谕并弟与泽儿等信,具悉一切。

  六弟在瑞州,办理一应事宜,尚属妥善,识见本好,气质近亦和平。九弟治军严明,名望极振。吾得两弟为帮手,大局或有转机。次青在贵溪尚平好,惟久缺口粮,又败挫之后,至今尚未克整顿完好。雪琴在吴城名声尚好,惟水浅不宜舟战,时时可虑。余身体平安,癣(xuǎn)疾虽发,较之往在京师则已大减。幕府乏好帮手,凡奏折、书信、批禀均须亲手为之,以是未免有延阁耳。余性喜读书,每日仍看数十页,亦不免拋荒军务,然非此更无以自怡也。

  纪泽看《汉书》,须以勤敏行之,每日至少亦须看二十页,不必惑于在精不在多之说。今日半页,明日数页,又明日耽阁间断,或数年而不能毕一部。如煮饭然,歇火则冷,小火则不熟,须用大柴大火乃易成也。甲五经书已读毕否?须速点速读,不必一一求熟,恐因求熟之一字,而终身未能读完经书。吾乡子弟未读完经书者甚多,此后当力戒之。诸外甥如未读毕经书,当速补之,至嘱至嘱。

  再,余往年在京曾寄银回家,每年或百金或二百金不等。一以奉堂上之甘旨,一以济族戚之穷乏。自行军以来,仅甲寅(yín)冬寄百五十金,今年三月,澄弟在省城李家兑用二百金,此际实不能再寄。盖凡带勇之人,皆不免稍肥私橐(tuó),余 不能禁人之不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今年江西艰困异常,省中官员有穷窘(jiǒng)而不能自存者,即抚藩各衙门亦不能寄银贍(shàn)家,余何敢妄取丝毫。兹寄银三十两,以二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十两奉叔父大人含饴(yí)之佐,此外家用,及亲族常例,概不能寄。

  澄弟与我湘潭一别之后,已若漠然不复相关;而前年买衡阳之田,今年兑(duì)李家之银,余皆不以为然。以后余之儿女婚嫁等事,弟尽可不必代管,千万千万!


  再候近好。

  国藩再叩,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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