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还是法治
争论从孔子的时代就开始了。
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晋国继郑国的子产之后铸刑鼎,把刑法的条款向国民公开。这无疑是法家思想和实践的先声。因为法家的主张,就是“法莫如显”,而且就是要“使民知之”。事实上,公开才公正,公正才公平,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
然而孔夫子反对。
反对的原因是要维护礼治,维护礼治就不能公布刑法的条款。因为礼治的核心是尊尊,也叫尊贵。其中第一个字是动词,也是谓语,即尊崇。第二个字是名词,也是宾语,即尊者。刑法的条款由尊者或贵族掌握,刑罚的裁量权由他们把持,就是尊贵的体现之一。
所以孔子说:民在鼎矣,何以尊贵?
在,读如察,意思也是察。也就是说,民众都能看见鼎上的律条,知道什么合法什么犯法,也知道犯法之后受什么惩罚,怎样才能进行规避,凭什么还要尊崇贵人?
他们只会尊崇刑鼎。
如此说来,孔子是要维护贵族特权?
不,更是为了维护德治。
德治就是以德治国,正如法治就是以法治国。德治的手段是礼,法治的手段是刑。当然,这里说的法治,是古代意义上的,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古代的法治,其实是刑治。因此韩非他们的“以法治国”,也应该叫“刑律治国”。弄清楚了这一点,才看得懂孔子。
那么,孔子为什么要反对法治和刑治?
因为治标不治本。孔子说──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用政令来引导,刑罚来规范,人民不敢犯罪,但没有羞耻心。用道德来引导,礼仪来规范,人民不但知羞耻,而且能自律。
这就是孔子坚持德治和礼治的原因。
显然,孔子是有道理的。
为什么是明日黄花?
孔子这套言论可以适用于盛世,但是如果在发展中使用,那只能故步自封,
守住你的王冠_1 回复 @71韩17: 什么时候都不行,必须依法治国
当时底层人民连饭都吃不饱,昌鼎食而知荣辱 ,衣食足而知礼节
喜欢听
中国的包括韩非子的“法制”与西方历史条件下的“法治”根本就不是一码事儿。易老师的根本思想也就是说通过历史回顾与比较,指明必须建设具有普世价值的现代宪政法治。
法家集大成之作的《韩非子》总结一下就六个字:抱法处势藏术。
明日黄花
嗯,可能是当时来说,底层人民根本就不算是人
👌
百家讲坛之先秦诸子百家,易中天教授,讲的非常好,能懂,比起学校历史老师讲的好,听不懂,一头雾水,所以说,一个好老师是多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