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张律师耐心答复,您讲的挺接地气的
股权转让应该是在股权协议生效的时候同时发生物权效力,其他股东和公司同意不是股权发生物权变动的要件,股权转让不是公司和其他股东同意那天,而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那天。那么股权出质如果参照股权转让那就是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就设立质权了。所以这么规定没什么问题。
实用,专业,张律师棒棒的~
张庚园律师 回复 @胡光磊_s8: 继续努力
我找到答案了,依据公司法第16条,需要的
张庚园律师 回复 @听友72046132: 感谢你的反馈。我今天在外边跑了一天,刚刚到家,才来得及看信息。
那股东会不同意的话怎么办,岂不是办不成事儿。
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
我有一个问题,如果股东是公司且享有100%股权,这个还需要股东会决议吗?需要爷爷同意爸爸出质享有儿子的股权吗?
曹德巴赫2017 回复 @听友72046132: 那不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决议》是《决定》
听得入迷,都来不及评论,真赞
老师的提醒很受用,但老师说股权质押无需过早经过股东会决议,我不太认同,虽然股权质押并不当然导致股权转让,但是存在最终股权被转让的风险的,如果股东既不想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又不想购买,那么就可以在设立质押时就不同意。所以,我觉得目前法律这么规定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