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辛巴可能涉嫌犯罪,而罗永浩却不担责?
嘉宾:程秋语律师
北京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三倍赔偿之后再追偿
罗永浩赚钱没底线,“得到”里充的钱不能退,至今还欠我钱!
18009481hvj 回复 @ByronXu: 得到那是罗振宇,二罗很容易搞混淆
谁说不明知就没有赔偿义务的。对于选品等具有谨慎选品、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以上义务既有过错,承担责任。如果确实为生产者责任,先承担责任后追偿前者
我早把罗永浩拉黑了,此人太坑了。
出了假货的事情,主播很多都竭尽全力撇清关系+推卸责任,都说自己不知道是假货,找商家别找我,我只是带货的,消费者如何举证证明主播不知道是假货?如果是举证责任倒置,主播又如何证明自己不知道是假货?
律师的观点不太正确。不应该把罗永浩定义成为广告代言人,通常广告代言人只收取广告代言费和销售无关。而罗永浩的收入来源于销售的提成。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情节,所以网络主播应该是销售行为的共同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