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爸爸去哪儿(二):浪子回头劝好友自首
案件人物:
马德才、小华、张友明
案件性质:
虚开税务发票
案件经过:
2011年8月8日,小华接到兴化公安机关的电话,在警方的劝说下,小华接受了建议,劝父亲投案自首。
小华与警方一起来到湖南岳阳县,寻找马德才,8月20 日,小华接到了马德才的短信,在小华的劝说下,马德才投案自首。马德才缓刑期间,在他的劝说下,一同犯罪的好友张友明于10月17日投案自首。
这也能判3年?还是自首
清涟花开 回复 @废柴铁粉: 缓刑三年 等于不用坐牢
不是吧,他考公务员都不用政审的?
能完全喜欢的小说在哪 回复 @水电工程师王姨: 咋?还株连九族啊?
不管别人怎么想,我感觉这样的案例我很喜欢,幡然醒悟,回头是岸,比起那些穷凶极恶最后挨颗枪子儿的更有教育意义,迷途知返还不失温馨,希望多多听到老吕这样的案例
Grnd 回复 @摆地摊卖回忆_: 他自己就做过会计,怎会不知道是犯罪?
孩子这学上到狗肚子里去了,偷开发票也算丢人的事?
听友191972057 回复 @爱好者_sj: 但坐过牢这是个污点,不敢说啊
为啥姨娘每个人出2500元啊?不是抓人吗?不应该国家出钱吗?
老是自己暂停,我擦
有坑爹的娃,也有坑娃的爹!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千辛万苦躲几年,早回来都服刑好了!
马德才,无德无才,渣男一枚!这个案子,是拿来凑数的
这个案子过于平淡了 ,青网行动的统计数字放在上一个案子的结尾说几句就可以啦
这爹也是绝了 遇事就知道逃避 一点担当都没有 死外头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