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大奇案之一雨夜屠夫(二)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雨夜屠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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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想用利刀结果陈凤兰,但却赚这方法太残忍,而且会弄污车厢,所以觉得还是用电线理想。林过云把电线绕着陈凤兰的颈项,比一比长度,两眼迅速的向车前车后一瞟,不见有路人,于是猛然一用力,套紧那电线,把陈凤而的身躯拉了下来。除了倒下时本能地稍挪动一下手脚外,陈凤兰很本没反抗过,实在也醉得连反抗的知觉也没有,跟着就是身躯发软,再无声息。林过云把再无气息的陈凤兰半扶半抱的,趁管理处还末有人影,把尸体弄进电梯,抬回家中自己的房间。他把房门打开,发现睡在上格床的弟弟还没醒来,他轻手轻脚地把尸体放进自己的床底,稍为掩饰了一下。 他不怕弟弟会发现这秘密,因为大家早有协议不碰对方的东西,而弟弟长期都遵守这协议。他更不怕同住的父亲,妹妹和妹夫知道,因为彼此的房间隔了个大听,他们不会听到这边的动静,更少有走进他的房间。一切妥当后,林过云回到他的车上,赶紧把车驶向美孚,将车交回给日更司机。日更司机如常的接过的士,他不发现有甚么不妥,从林过云的面上和说话中并没有发现异状,因为他平日根本少与人交谈。事实上,林过云不会表现出甚么异常的举动,因为对于刚才的事,林过云没有丝毫犯罪的感觉,地只是把一样令他憎恶的东西除去而已,所以心里反觉得有点快感。 交更之后,林过云加常回到家里,屋中的人刚起来,还未外出,但一如往常的,没有特别留意他。他回房躺在床上,闭上眼,听着房外的动静。一具任由摆布的裸尸呈现在眼前,林过云细意端详,盘算着怎样摆放,才可以用相机拍出如外国人体杂志的性器官镜头。拿出相机,较好射灯的位置,林过云任意将尸体四肢屈曲,制造理想的角度,遇着已发硬的关节,就用强力胶纸黏贴使尸体屈曲,在拍硬照的同时,也拍录影带。不知是兴奋还是惊慌,他觉得拿相机的手中的有点发抖,但他不理会这些了,尽情的在拍。但令地遗憾的是,因为经验不够,射灯的位置放得太接近尸体的大腿,把那处的皮肤灼伤,影响阴部特写的效果。照片拍完了,面临的是如何处理这尸体,他一面翻弄陈凤兰手袋内的东西,一边想办法。手袋中有记事簿,有化妆品,还有五百元,他突然灵机一动,拿了那五百元塞进口袋里,把尸体放仔,拿着陈凤兰的手袋和衣物立即走到街上。在街上转角处的五金店,用二百九十元买了把电锯,叫店主换上片幼齿锯片,立即赶回家去。至于那些衣物和手袋,在买电锯前,已丢在离家不远的东方日报门外垃圾箱内。他把旧报纸和家中没用的纸张敷在地上,再把尸体放在上面,把录影带放到活动摄影机上,将电锯插上电源往尸体上锯去。在震耳的电锯尖声中,殷红的血随着锯片的滚动,带着肉屑飞溅出来,溅在樯上。尸体就如没有骨般,迅即被分成七部分,包括头、两手、雨脚、上耳躯体和下耳躯体。至于乳房部分,他就割下来,但因技术不好,把其中一个的乳蒂割去了。这七部分的尸体被大量报纸及胶袋包好,由于血和肉屑溅在房中各处,林过云赶在家人回来前把一切清理乾净,至于那对乳房,他用胶盒装着,临时用白酒当防腐剂来浸着它,然后把盒放进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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