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咸丰元年九月初五日与诸弟书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足下:
日来京寓大小平安。癣(xuǎn)疾又已微发,幸不为害,听之而已。
湖南榜发,吾邑竟不中一人。沅弟书中言温弟之文典丽矞(yù)皇,亦尔被抑,不知我诸弟中将来科名究竟何如?以祖宗之积累及父亲叔父之居心立行,则诸弟应可多食厥报;以诸弟之年华正盛,即稍迟一科,亦未遽为过时。特兄自近年以来,事务日多,精神日耗,常常望诸弟有继起者,长住京城,为我助一臂之力;且望诸弟分此重任,余亦欲稍稍息肩,乃不得一售,使我中心无倚。
盖植弟今年一病,百事荒废,场中又患眼疾,自难见长。温弟天分本甲于诸弟,惟牢骚太多,性情太懒。前在京华不好看书,又不作文,余心即甚忧之。近南还家以后,亦复牢骚如常,或数月不搦管为文。吾家之无人继起,诸弟犹可稍宽其责,温弟则实自弃,不得尽诿其咎于命运。吾尝见友朋中牢骚太甚者,其后必多抑塞,如吴橒(yún)台、凌荻(dí)舟之流,指不胜屈。盖无故而怨天,则天必不许,无故而尤人,则人必不服。感应之理,自然随之。温弟所处,乃读书人中最顺之境,乃动则怨尤满腹,百不如意,实我之所不解。以后务宜力除此病,以吴橒(yún)台、凌荻(dí)舟为眼前之大戒。凡遇牢骚欲发之时,则反躬自思,吾果有何不足而蓄此不平之气?猛然内省,决然去之。不惟平心谦抑,可以早得科名,亦且养此和气,可以消减病患。万望温弟再三细想,勿以吾言为老生常谈,不直一哂也。
王晓林先生(植)在江西为钦差,昨有旨命其署江西巡抚。余署刑部,恐须至明年乃能交卸。袁漱六昨又生一女,凡四女已殇(shāng)其二;又丧其兄,又丧其弟,又一差不得,甚矣穷翰林之难当也。黄麓西由江苏引见入京,迥(jiǒng)非昔日初中进士时气象,居然有经济才。王衡臣于闰月初九引见,以知县用,后于月底搬寓下洼一庙中,竟于九月初二夜无故遽(jù)卒。先夕与同寓文任吾谈至二更,次早饭时,讶其不起,开门视之,则已死矣。死生之理,善人之报,竟不可解。
邑中劝捐弥补亏空之事,余前已有信言之,万不可勉强勒派。我县之亏,亏于官者半,亏于书吏者半,而民则无辜也。向来书吏之中饱,上则吃官,下则吃民。名为包征包解,其实当征之时,则以百姓为鱼肉而吞噬之;当解之时,则以官为雉媒而播弄之。官索钱粮于书吏之手,犹索食于虎狼之口,再四求之,而终不肯吐;所以积成巨亏,并非实欠在民,亦非官之侵蚀入己也。
今年父亲大人议定粮饷之事,一破从前包征包解之陋风,实为官民两利,所不利者仅书吏耳。即见制台留朱公,亦造福一邑不小,诸弟皆宜极力助父大人办成此事。惟捐银弥亏,则不宜操之太急,须人人愿捐乃可,若稍有勒派,则好义之事,反为厉民之举,将来或翻为书吏所借口,必且串通劣绅,仍还包征包解之故智,万不可不预防也。
梁侍御处银二百,月内必送去。凌宅之二百,亦已兑去。公车来,兑五七十金,为送亲族之用,亦必不可缓。但京寓近极艰窘,此外不可再兑也。
邑令既与我家商办公事,自不能不往还,然诸弟苟可得已,即不宜常常入署。陶、李二处,容当为书。本邑亦难保无假名请托者,澄弟宜预告之。
书不详尽,余俟(sì)续具。
兄国藩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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