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数学问题,但鉴于它的重要性,必须在此做以记录,实操中需要运动大量智慧去驾驭它。首先,《公司法》对股东累积投票制度采取的是倡导主义而非强制主义的态度,见《公司法》第105条,“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虽然这里规定的是股份公司,但有限公司也可以采取该种方式。累积投票制度的本质是一股多票,区别于直接投票制度的一股一票。至于累积投票的运用技巧,不是我这个文科生能在这里短篇幅解释的,还是那句话,是个很复杂的数学问题。累积投票制运动的好,能使小股东在与大股东博弈过程中完胜!
确实看法条没看懂
张庚园律师 回复 @听友200396227: 是的,得在法条之外研究。
鄙视自己,歧视文科生!
侓帅落叶 回复 @侓帅落叶: 在日笨拍的照片与累计投票制有毛关系?
打卡
极度啰嗦
现实中采用这一制度的公司不多吧
研究的很透彻 弱弱的问一句 你怎么做到的,用了多久
张庚园律师 回复 @季节_lt: 我在第500期的“公司法大爆炸500期感言——赋时光以生命”真就说到了您问的这个问题,其实简单的说就是反复的联系,反复的刺激自己的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