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期: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程序之一(态度暧昧的不能退股)

第103期: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程序之一(态度暧昧的不能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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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情形集中于《公司法》第74条当中。第一种情形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这个条件是比较苛刻的,强调的是“连续”,如果有一年没有盈利,或者有一年向股东分配了利润,那这个时间就得重新再计算五年。倘若公司在五年内连续亏损,颗粒无收,股东可否退股?答案时否定的。理由之一是因为公司制度的理念就是同甘共苦,理由之二是因为如果在公司亏损的时候允许股东退股,就是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伤害。对公司亏损风险的承担,是股东入股时就应接受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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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198118532

    那如果公司开股东会根本就不通知某个股东导致该股东不知道呢?

    gg6535 回复 @听友198118532: 同问。 ?

  • 小楼英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