蛩声苦吟谁解愁?
施玮
一
“愁杀离家未达人,一声声到枕前闻。
苦吟莫向朱门里,满耳笙歌不听君。”
这首《蛩》是唐朝的诗人郭震写的。古时候“蛩”也指蟋蟀,提到蟋蟀总是让我想起童年。夏日的白天,我跟着男孩们在草丛中抓蟋蟀,然后围在一起斗蟋蟀。到了晚上,我们就坐在屋外或阳台的竹床上,一边纳凉一边听故事,我写小说的能力估计就是在夏夜的竹床上培养起来的。
然而,郭震的这首诗,却是另一种心境中的人听蟋蟀的叫声。前面两句是倒装句,意思说蟋蟀的叫声一声紧似一声,声声传到睡枕旁,让席枕之上辗转难眠的游子愁更愁。我们读这诗的时候,仿佛也成了诗中那位“离家未达人”。远离家乡,在外面漂泊,穷困潦倒。“未达人”是指人生不通达、事业不顺利的人。
离家远行、漂泊在外的时候,都会有一段时间或长或短的“未达人”状态。在家中百事都顺利,有父母和亲戚朋友帮忙;出门在外却常诸事不顺,虽然说出门在外靠朋友,然而到了一个新地方并不容易建立友情。
无论是离国的游子,还是离乡的北漂、南漂,在这个城市化并地球村的时代,离乡之感、浪迹之伤,几乎是大部分人品尝过或正在品尝的滋味。心里惶惶不可终日不过是因为自己与周围的人群、与脚下的土地似乎少了一点生命的连结。在郭震诗中的这位离家未达人,也许不知道明天该安枕在什么地方,甚至不知道下一顿饭在哪里吃,这个时候他听见蟋蟀的叫声,自然就不会和我听到蟋蟀声时的感受一样了。
蟋蟀好像是在替这个时运不济的未达人、替离家在外的游子,叫出一声声的烦闷。诗句写得非常形象,“一声声到枕前闻”,好像蟋蟀的叫声是有频率、有波动的,震得枕头、心灵都会颤动,这种颤动实在是愁杀了离家未达人。
那么,这个“愁杀”谁能懂呢?秋瑾也引用过清代诗人陶宗亮的诗句:“秋风秋雨愁煞人”。秋风秋雨会愁杀人,夏天蟋蟀的叫声也会愁杀人。同样是愁杀人,忧国忧民的女侠未必能理解离家未达人,落泊感怀的诗人也未必能理解慨然舍身的革命者。人常常会不理解或者看轻别人的痛苦,甚至否定他人真实的痛苦感受,以自己的一套价值理论或是理念来否定他人情感存在的合理性。
《约伯记》中约伯的三个朋友正是如此。我们在对待他人的痛苦和烦恼时,常常也会从自己的经验和认知出发,来否认对方感受的合理性。其实这不是一个辅导和关怀的技巧问题,而是一种罪性的显明,因为人总是不由自主地以自己为神,这个“自己”,甚至也包括了自己对上帝的认识,和自己对真理的解读。
这首诗让我想到一句经文:“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罗马书》12:15)这两句其实都不容易做到,与喜乐的人同乐,需要我们有一颗成全他人的心,因为爱而将对方的喜乐当做自己的喜乐,不仅不嫉妒,也不以自己的标准来评判这事值得不值得喜乐。
第二句话,与哀哭的人同哭,这样的需求在我们身边就更多了。但我们也常常会以自己的标准来判断这哀哭是否值得?是否合我们认为的“神的心意”?我们用上帝的话帮助人从哀苦中走出来故然是对的,但神的话也提醒我们:“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 (《罗马书》12:16)
二
人将自己的心境投射在景与物之中,诗人郭震,这位离家的未达人,将自己的心境投射在蟋蟀身上。“苦吟莫向朱门里,满耳笙歌不听君。”他对蟋蟀说,你这样苦苦呻吟,可千万不要去豪门大户,他们天天都是满耳的美乐欢歌,不愿听你的苦吟。我从诗中似乎还体会到这个被蟋蟀叫得辗转难眠,甚至“愁杀”的落魄之人,在对蟋蟀说:蟋蟀啊,蟋蟀!你苦苦的呻吟声声入我耳入我心,虽然让我心烦、让我愁杀,但也是我心中的陪伴。
我不由地想到,若是诗中这位心在苦境中的人就在我身边,我能够成为他愿意倾诉的对象吗?我能够接受并体会他心中的感受吗?虽然也许他的“苦境”在我看来不算什么。
我们很多时候无法忍受别人述说悲苦,因为那些在困苦中的人,说起他们的痛苦,大多是像祥林嫂一样,一遍又一遍。鲁迅笔下鲁镇的镇民们对祥林嫂反复向人说的悲惨故事,最后“大家也都听得纯熟了,便是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眼里也再不见有一点泪的痕迹。后来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这描述是何等精准地揭示出人的本性,即便今天我们作为基督徒,在教会里和教会外,也都会有意无意地避开陷在苦难中似乎“不肯”走出来的人。
无论是牧养,还是传福音,我们都自觉不自觉地追求“正确”和“果效”,虽然这没有什么不对,但扪心自问:我们心中是否是“志气高大”?是否有“自以为聪明”?我们在为主大发热心,努力“得人如得鱼”般救人灵魂时,是否真正在乎这些灵魂肉体的需求和痛苦?
近年,我都在读有关中国教会史的书。在书中和采访中,我涉及到很多对当年传教士在中国的一个阶段中,受西方自由派神学和社会福音影响的反思。一方面我非常认同,但另一方面我也不由地回过头来思想,今天我们是否倒洗澡水,将孩子一起倒掉了?
如果只有“神学正确”,却丧失了“神爱世人”的爱;如果只将社会看成我们捕鱼的海,而不看这是天父的世界;如果只关心宗教的权益,而不要求人的权益;如果只保护我们自己,而不为社会上的苦难者发声……那我们岂不是塞住了怜悯的心?甚至,我们在教会里都只求事工的扩大与果效,而忽略那些无力服事、不能给予的人,和一些需要很多精力、却一时不见果效的事。
“苦吟莫向朱门里,满耳笙歌不听君。”这里诗人借着蟋蟀其实也是对自己说,我不要向那些在欢乐中的富贵人去诉苦,因为他们并不稀罕听,他们也厌烦听我诉苦。这首诗是否让我们想到:我们得以进入了神的家,得享他所赐的恩福,是要与基督的心、天父的心同心,还是要做一个“属灵”朱门里的富人?是因着“信仰”而有了一种道德或是宗教优势,还是愿意因着信、因着望、因着爱而走向困苦中的人?
我非常欣赏特蕾莎修女。她说,她走向每一个濒临死亡的,甚至是异教的贫困者,都像是走向她的主耶稣。她在他们的身上都能看见神的影子。每一个人的被造都是按照神的样式造的,每个生命都有上帝放置在其中的尊贵。无论他的信仰是否与我们相同,无论他是否认同我们的理念,无论他是慕道还是拒绝这道,当他在生命的困苦中,我们走向他时,心中都应该因着对赐生命者的敬畏,因着对生命的敬畏,因着对耶稣基督的爱,而愿意将爱浇灌在他身上,帮助他活出生命的尊严。
我母亲第一次来美国和我同住期间,我对她关心不够。她曾经对我说:“你能不能就把我当作一个慕道友?”这句话至今都在我的心里。我们对慕道友关爱,如果仅仅是为了把他们吸引到教会来,让他们接受耶稣基督为主,那么这爱还是不够的,还不是基督耶稣的爱。《路加福音》17章中记载,十个大麻风病人得耶稣的医治洁净了,但只有一个回来归荣耀于神并感谢耶稣。耶稣岂会不预知他们的心?他却医治了十个人,而不是只医治这一个,但这一个不仅得了身体的医治,也因着信和感恩而得了灵魂的拯救。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有关对人身体的关爱和对人灵魂的拯救。
“你心若向饥饿的人发怜悯,使困苦的人得满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发现,你的幽暗必变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愿我们的心能像耶稣的心一样,见到饥饿的人们就动了怜悯之心,虽然知道他们中间很多人不过是为了吃饼得饱;看到四处困苦贫病者就动了怜悯之心,虽然知道这民将选择弃绝他、钉他在十字架上。这才是基督的爱:“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怀一颗像耶稣一样怜悯的肉心,基督徒,基督的教会,才能如基督般有恩典有真理地住在这世上,成为这世上的盐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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