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初中生升学体育考试关于免考相关规定(第五部分)

05初中生升学体育考试关于免考相关规定(第五部分)

00:00
03:34

各位同学,大家好!初中毕业生参考人员众多,考生中体质相对较弱或突发伤病等情况也会存在其中,因其考生自身伤残致使运动存在障碍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或是因其某种疾病导致参与体育考试会有巨大的身体健康风险存在,为应对诸如此类情况《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中,设置了针对此类考生的体育免考申请,第五部分向大家介绍面,对以上适宜免考情况的考生,申请体育免考的相关规定。      
1.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凭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残疾证书原件,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满分7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因临时伤病不能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如骨折、心脏病、高血压等情况,申请免考体育的考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准免考体育的考生,其体育成绩按满分50%计分,注意不能免考体育单项。
3.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由学校统一到体考办办理免试手续,并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免考批准材料及考生申请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一周。
在此寄语参加初中生升学考试的莘莘学子。人生中有许多选择。每一步都要慎重。但是一次选择不能决定一切。如果放手失利的一方,迎面直击我们优势的方向,努力拼搏最后的胜利终将属于我们。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